城市站点
> 总奖金6万元!禅城南庄这场摄影、短视频大赛即日启动!
详细内容

总奖金6万元!禅城南庄这场摄影、短视频大赛即日启动!

时间:2025-04-16     人气:84     来源:禅城南庄     作者:
概述:南庄镇作为“环两江”先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禅西中心化”的主阵地,将在先行区建设中勇担新使命,扛起区委赋予的枢纽城镇定位......

广大市民、摄影名家


影像从业者及摄影爱好者


快看过来


南庄镇“环两江”先行区暨


“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


摄影、短视频大赛即日启动


总奖金高达6万元


南庄镇作为“环两江”先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禅西中心化”的主阵地,将在先行区建设中勇担新使命,扛起区委赋予的枢纽城镇定位,全力加速全域小城市标准建设中心镇,努力实现“住在公园里,就业在身边”的美好愿景,也为“百千万工程”建设三年初见成效打开局面。


为全方位展示全镇近年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成效,塑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的城市形象,结合全市、全区《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本土地域特色,南庄将于今年4月至10月举办“南庄镇‘环两江’先行区暨‘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摄影、短视频大赛”,鼓励广大摄影人以摄影镜头的独特视角,展现南庄的产业发展、城市建设、自然风光及人文景观。


Part 01、活 动 名 称


“南”能可贵 “庄”见美好——


南庄镇“环两江”先行区暨


“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


摄影、短视频大赛


Part 02、组 织 单 位


‍指导单位:禅城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指导单位:南庄镇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南庄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主办单位:南庄镇“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主办单位: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主办单位:南庄镇总工会


Part 03、比 赛 时 间


4月15日-10月8日:征集作品;


10月9日-15日:评审+线上投票+结果公布;


10月16日-30日:颁奖仪式+主题展览。


Part 04、参 与 对 象


广大市民、摄影名家影像从业者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Part 05、作 品 主 题


(一)城市升级


南庄是一座宜居的城市,既有绿意盎然的公园包容四季流转,也有街巷深处的人情温度治愈疲惫;既以智慧科技提升效率,又以历史肌理留存文化记忆。


参赛作品围绕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民生福祉均衡供给方面,以及全镇推进绿美生态建设的成效,记录南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新变化。


(二)产业腾飞


南庄是一座宜业的城市,既有蓬勃的产业集群构建经济骨架,也有包容的创业生态催生创新火花;既以数字化浪潮重塑就业形态,又以公平机制保障劳动者尊严。


参赛作品围绕南庄高端精密智造产业园(湾区智造港、贺丰杏头千亩产业园等)、美里新天地等重大产业项目,展现南庄推动产业形态向新、推进产业科技融合互促、促进农文商旅融合发展、做强都市现代农业及提升城镇生产生活服务能力方面的新成效。


(三)乡村振兴


南庄是一座宜游的城市,既有农耕美学滋养身心,也有祠堂古树诉说传奇;既以生态循环守护青山绿水,又以创意设计激活老宅旧物。


参赛作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展现南庄建设和美乡村新进展和成效。


(四)服务赋能


南庄是一座宜商的城市,既有产业链条搭建经济动脉,也有小微企业滋养市场基底;既以数字政务提效降本,又以契约精神筑牢合作基石。


参赛作品围绕政务服务送上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政策宣讲等方面,展现南庄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茁壮成长的形象。


(五)见证蝶变


近些年,无论是交通条件、城市功能配套、还是产业体系、经济实力,南庄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全力推进“禅西中心化”,助力禅城全域中心化。


参赛作品需紧扣“蝶变”这一核心,通过新旧对比展现城市、乡村或个体在时代变迁中的蜕变轨迹,进一步展现南庄镇城乡融合发展新面貌。


Part 06、作 品 征 集


(一)征集时间:2025年4月中下旬-10月8日


(二)图片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者提交不多于10件围绕主题的照片(每幅/组作品为一件),题目自拟,风格不限。“城市升级”“产业腾飞”“乡村振兴”“服务赋能”4大主题的拍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截稿日。“见证蝶变”主题的拍摄时间不作硬性限制,但至少有1张照片拍摄于2025年度,组图重点展示出拍摄主体的明显变化。


2、活动摄影区域仅限南庄镇区域。


3、组照作品4-10幅为一组,除原始文件外要求拼合成单张形式。稿件需为JPG格式电子文件,每幅作品长边不少于6000像素(大图)。照片不得有修改、装饰、水纹、签名等,要求原作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参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大幅度改变色彩,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允许对色彩、色调、亮度适当调整。


(三)图片投稿方式


1、投稿方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nz2025@vip.163.com。


2、投稿邮件名称格式:“百千万工程”图片作品+作品件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全部照片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


4、每张作品需在文件名注明标题及作者姓名,其中组照须在文件名添加序列号,并在100字以内对作品进行简单描述(包括说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照片立意等内容)。


(四)视频作品要求


1、视频作品需拍摄于2025年度,如作品展示的是“蝶变”主题,可加入往年拍摄素材。


2、视频作品紧扣主题,需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


3、拍摄手法不限,鼓励创意拍摄,横屏竖屏皆可,可使用航拍、延时摄影等手法。


(五)视频投稿方式


1、投稿方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nz2025@vip.163.com。


2、投稿邮件名称格式:“百千万工程”视频作品+作品件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视频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


4、附一段1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六)投稿须知


1、本次活动不收取参加费,不退稿。凡不符合要求的送稿作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大赛拒绝合成作品,要求参赛作品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不得使用、剽窃、借助他人作品,冒名顶替,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参赛者承担。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3、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不以任何形式(包括明示、暗喻、谐音或影射)对国家、政府、社会团体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以任何形式诋毁、讽刺,或传播、宣传宗教文化,或妨害公序良俗,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曾在市级或以上摄影比赛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摄影比赛。


5、涉及篡改、伪造、冒用他人作品等不符合比赛要求的作品不能参选;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组织单位有权收回奖励、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6、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作品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作者同意组织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单位有权在发布展示、宣传册、出版画册、线上宣传推广、邮寄、明信片、展览、文化交流、推广、改编、相关宣传等中使用,不再另附稿酬。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必要时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有权对作品进行必要修改和剪辑。


7、获奖选手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参赛作品获奖记录领取。


8、凡参赛者将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9、举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大赛流程安排,举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机关部门、村居投稿


本次赛事号召各机关事业单位部门和各村居踊跃投稿,设置专项奖项。投稿方式如上,需在邮件标题最前方加上“机关部门/村居组”。


Part 07、作 品 评 选 及 网 络 投 票


(一)作品评选

1、评选时间:2025年10月9日-15日

2、评审团:邀请专业人士及南庄镇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分。


(二)网络投票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15日

2、投票方式:对投稿作品进行展示,供广大市民投票。设置人气王奖项。


Part 08、奖 项 设 置


摄影作品(公开组)

一等奖1名,创作费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创作费各18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创作费各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30名,创作费各500元+荣誉证书

网络人气王3名,荣誉证书


摄影作品(机关部门/村居组)

一等奖1名,创作费15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创作费各9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创作费各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20名,创作费各300元+荣誉证书

网络人气王3名,荣誉证书


视频作品

一等奖1名,创作费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创作费各18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创作费各1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10名,创作费各500元+荣誉证书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