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厨房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厨房设备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7049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24,222.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厨房设备设施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4,222.1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需为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厨房设备设施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厨房设备设施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打印件须体现供应商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查询结果如显示无供应商信息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3)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至 2022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评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电子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供应商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将在智慧云平台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
地 址:大良县东路24号
联系方式:0757-22682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智城路5号拔萃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57-22381229、0757-2238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7-22381229、0757-22381232
项目概况
自然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和动态跟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因疫情防控,为减少接触,本项目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及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Z202206001
项目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和动态跟踪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自然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和动态跟踪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细采购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于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打印件或相关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
2.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至 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因疫情防控,为减少接触,本项目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及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的规定)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3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城南科技园7座508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城南科技园7座50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22年 6 月 28 日 至 2022年 7 月 4 日,每天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磋商文件的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50元,文件费用仅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缴纳采购文件费用账户信息:
(①户名: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
③账号:757905318910601 ,④款项来源:ZCSZ202206001磋商文件费。)
3、供应商将以下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按规定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
②测绘资质证书;
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
④供应商授权报名委托书;
⑤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采购文件的邮件主题格式“ZCSZ202206001获取磋商文件资料”
(3)获取采购文件的指定邮箱:zhaocai508@163.com
4、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中应当注明相关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即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如需邮寄纸质采购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
5、为确保供应商是否获取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6、购买文件联系方式:陈工 联系电话:0757-831338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方式:欧小姐,0757-8222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昭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城南科技园7座508室
联系方式:陈工,0757-83133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7-83133806
支付房租提取条件
(一)在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二)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支付房租提取分两种情形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租住商品住房
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房租支出金额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职工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按我市住建部门公布的住宅指导租金标准的55%乘以30平方米核定。提取年度应为当前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每年7月1日前,管理中心综合各区住建部门公布的最新住宅指导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524元(38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月均最高627元,2022年7月至12月在每月最高627元基础上阶段性上浮10%,即为689.7元/月,则2022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900元(689.7元×6个月+627元×6个月=7900元)
(三)每次租房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提取划账间隔
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计提。
办理途径
租住公共租赁租房:
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公众号预约后,携带以下资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办理。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线下办理地址:
租住商品住房:线上办理更方便!
注意: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在“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中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申报。
注意事项:
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预约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1)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5)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办理时限
(一)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网上申报提交后,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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