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案例:商业保险赔付不可抵扣工伤保险待遇
商业保险赔付不可抵扣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简介】
黄某于2020年3月21日入职某不锈钢公司,从事金属轧制工,某不锈钢公司没有为黄某购买社会保险,但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包括“甲方为乙方投保的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获得赔偿的,该赔偿款属于按照法律规定或协商约定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赔偿款之内”。黄某于2020年3月26日因工受伤,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取得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款252000元。2021年2月,黄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某不锈钢公司认可工伤事实,但以其自愿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理赔款中予以抵扣为由拒绝支付。黄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团体保险,该理赔款是否可抵扣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抵扣条款是否有效。
【案件评析】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通过当事人协商予以免除。因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保护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遭受工伤,用人单位应参照相关社会工伤保险法规的标准承担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其次,用人单位购买的是意外伤害险,而非雇主责任险,性质上是为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若允许用商业保险赔偿款冲抵工伤待遇补偿款,则实际放任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最后,劳动合同中有关限制或免除对申请人工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约定无效,并不能视为协商一致的自愿处分自身权利的行为。
【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不锈钢公司支付黄某工伤待遇264140.24元。某不锈钢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
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片区
专场人才招聘会
— 圆满结束—
6月20日上午,三水区智能招聘市场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招聘场内企业展位座无虚席,求职者们根据工作人员指示陆续分批入场,热情洋溢地寻求合适的岗位,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片区专场人才招聘会得到了广大求职者的青睐。
受本土新冠疫情影响,三水区智能招聘市场已经“沉寂”了3个月。作为本土疫情平缓后恢复的第一场公益线下招聘会,区人社局瞄准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片区的发展需求,助推片区企业网罗高质量人才,也为广大求职者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01、定向邀约,为园区企业发展赋能
这场招聘会是区内企业与求职者翘首以盼的,区人社局面向佛北战新产业园区三水片区内知名企业重点宣传和邀约,招聘会消息一经发布后,企业纷纷响应报名。受场地限制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优中选优筛选出30家园区内企业参会,现场可谓“好岗云集”。为保证招聘会对接效果,区人社局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根据企业招聘职位定向邀约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到场应聘,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和求职者双方的供需对接成功率。据统计,招聘会吸引合和、邦普循环、海尔等30家知名企业参会,共提供1067个招聘岗位,包括电气、机械等各类工程师及设计师,行政、人资主管,文员电工、操作工等多种类型的岗位,入场人数达138人,与56名求职者成功达成供需对接。
02、积极招揽,企业不遗余力觅良才
现场可以看到,为吸引更多人才,有的企业代表分工合作,一人在展位内与求职者进行深入洽谈,一人主动离开展位,走出“舒适圈”,向来往求职者推介企业文化、岗位信息及发放企业招聘宣传单张,积极拉近与求职者的距离,给求职者留下良好的印象。其余企业见状也纷纷效仿,场内形成良好的招聘求职氛围。虽说现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行求职者分批入场,导致各时段内求职人数不多,但场内一直气氛热烈,企业与求职者均聊得热火朝天,不少企业都认为今天收获颇丰。其中广东粤构新型建材产业有限公司招聘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需要大量的人才资源,其中技工类需求量较大,希望能通过这次招聘会有所缓解,不过今天的招聘效果也很不错,不过因为本次的岗位要求比较高,需要匹配度较高的求职者,目前收到两份简历表,已经很满意了。”
03、月薪破万,求职者轻松抱得如意岗
据了解,不少参会企业“求才若渴”,为了提高企业岗位的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企业纷纷出“绝招”,现场过半数的岗位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求职者,超四成的岗位能有机会月薪破万,现场还可以看到有数个岗位,如总经理助理、业务员等,设置的月薪上限在2万左右,其中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表示:“今天我们主要想招到的是工程师类别岗位,平常面试我们会有一个薪资范围,但是这个岗位最大的优势是薪酬方面是没有设上限,如果现场有合适的或者是高层次人才,我们会进行现场沟通后直接邀请他们来到我们公司面试,具体薪资再直接面对面去聊。”
招聘场内的求职者都积极与意向企业进行深入洽谈,有的求职者还投出了好几分简历,现场敲定面试日子。
“我想找行政文职类的工作,我觉得三水的就业机会比我原本所在城市要多,看到今天也有好几家企业有招聘相关岗位,薪酬都很不错,不过刚到场没多久,暂时就投递了兴发这一家企业,等会还会继续与另外几家企业交流洽谈,希望能通过今天的招聘会把自己的工作问题解决了!”求职者郑小姐如是说。
接下来,区人社局将继续夯实就业人才服务的基础,充分发挥三水区智能招聘市场优势,挖更多区、镇内外人力资源,在疫情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更多元的、更高密度、更多渠道的、更大规模的专场招聘活动,满足各类企业和人才的招聘求职需求。此外,还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带领企业“走出去”,到省内外高校开展人才招聘交流活动,尽力协助区内企业解决招工和人才引进难题。
未经合法程序制定的绩效工资方案无效
【案情简介】
朱某于2019年8月入职某地产公司任销售总监,每月固定工资5.5万,该地产公司在2020年3月突然向员工发出《绩效预留工资方案》,通知每月从员工收入中提留20%,年终依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发放。2021年4月,朱某因个人原因离职,该地产公司称朱某年终考核不及格,提留工资不予返还。朱某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地产公司退返提留工资合计14.3万元。
【争议焦点】
该地产公司依据《绩效预留工资方案》从员工每月工资提留20%作为绩效工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返还,上述规定是否合法。
【案件评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案中,地产公司所依据的《绩效预留工资方案》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依法应经职工民主程序通过,并将结果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地产公司未举证证实方案已履行法定程序,便直接在员工收入中提留款项,违法情节突出,应予全部退还。
裁决结果:仲裁委支持了朱某的请求。
仲裁作出裁决结果后,地产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除朱某外,还退还了其他员工的提留工资。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