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04-04A-2022-D-E107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6-29 09:30:00,更正为:2022-07-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6-29 09:30:00,更正为:2022-07-20 09:30:00。
采购文件:修改评审因素-商务部分(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2.除更正的内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更正的内容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更正公告均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一经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地 址:顺德区金沙大道12号
联系方式:2232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倩、郭健汉、许小佳
电 话:13928556837
关于佛山市地铁三号线桂城站
交通疏解的通告
目前,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桂城站,位于南海大道与南桂路十字交叉口的主体结构已完成施工,需要将南海大道(南桂路以北至农业银行旁天桥段)整体向西迁移(靠南海印象汇方向),以对E出入口进行施工。
▲导改路段整体向西移动
该导改迁移工程计划于6月28日22时开始施工,导改施工期间,将会影响南海大道的车辆通行,期间需要途经该路段的车辆请按现场人员和交通指示标志,提前减速安全通过,或提前绕行桂澜路、文华北路等周边路段。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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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车主按指引安全通过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1-10标段)施工监理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以【和经〔2022〕20 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
本项目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1-10标段)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明政数监管核〔2022〕9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5km,对旧管网问题缺陷进行修复,开挖及修复路面等配套工程;新建杨和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7km,对旧管网问题缺陷进行修复,开挖及修复路面等配套工程;新建杨和镇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约7km,对旧管网问题缺陷进行修复,开挖及修复路面等配套工程的内容进行工程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按工程项目工期开展服务。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18316.3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完成杨和镇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工程计量服务,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18316.33元。
2.7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8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 上)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R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R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R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 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R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拟派监理员10名,须取得有效的监理员上岗证书,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06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由招标人核验授权代理人身份和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密封性。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1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88808520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庞伟翔
电 话:0757-82321555
伟真:0757-823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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