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常见问题/佛山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一、电子通行证与本式通行证的异同:
5月20日开始办理电子通行证,办理电子通行证、个人游签注的申请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收费、办证时限、办理地点和原本式通行证一样。
其中不同的是:
1、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按现行规定申领贴纸签注;
2、持本式通行证的可申请更换电子通行证(如原通行证上有有效签注,换证后无效);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陪同人的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没有留存指纹信息的,将无法使用自助查验通道。(注: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首次办理也必须本人到现场)。
4、申请人首次办理、换发、补发必须本人办理。
5、在佛山出入境部门办理。
6、申办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10个工作日,申办签注为7个工作日。
二、存储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中的指纹信息是否安全?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过程中对申请人的指纹信息采取了多重加密保护措施,指纹信息仅限于证件签发和查验工作中依法使用,持证人指纹信息安全有充分保障。
三、怎么申请使用自助查验通道?
内地口岸:7周岁以上(含)、已采集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在内地口岸均允许使用自助查验通道,无需提前申请。但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或海港口岸出境的,以及赴港旅游团队出境时暂不能使用自助查验通道。
港澳地区:申请人申请是签署了《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申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的,可按规定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申请时未签署声明,以后希望使用港澳通行证自助查验通道的,可以重新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条件和方式由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确定。
四、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背面底部的自助通道提示词有何含义?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背面的自助通关提示告知持证人可以按规定使用内地或/和港澳地区的自助查验通道,以及预留指纹信息的指位。其中指位指位以字母加数字的形式提示,右手标R,左手标L,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指分别以1、2、3、4、5表示。例如R1L2表示证件中存持证人右手拇指、左手食指指纹信息。对授权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其指纹信息写入芯片中香港区、澳门区的持证人,在指位后加标“vHM”,表示其可按照港澳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对未申请证件时成功采集指位的持证人不提供自助通关提示。
五、如何查询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使用情况?
持证人可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查询或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的总部及部分口岸(主要是海港码头口岸)自助咨询台自助查询。(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包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前台,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前台,各镇街前台暂不可以查询。)
六、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如何保管?
为保证性能良好,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须妥善保管。请勿弯折、重压、刮擦、水浸或放在强光、强磁场及异常温度、温度等环境中。
七、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签注是怎样体现的?
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的签注会刻在通行证的背面,每签一次就会刷写一次。过关后会在系统里面记录,但不会在卡的表面写。
八、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自行查询了解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剩余次数?
目前,可通过出入境自助一体机、出入境前台以及114出入境专席“电子港澳通行证方便查”查询或在“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九、有什么途径查询到电子港澳通行证的签注时间和有效期限?
往来港澳电子通行证的签注时间和有效期限会刻在通行证的背面,每签一次就会刷写一次。
办理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网上提前预约申请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商务签注15/次
邮寄快递费:按实收取
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新证转变:由“本”变“卡”
从外观上看,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也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且可以重复擦写。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正面、背面分别印有线描写意手法的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团,辅以传统祥云装饰纹,使用了双色套印、光变油墨、微缩印刷、纽索、劈线等十几项物理防伪技术。
申请人需留指纹
新证将对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采集或核验指纹,未满16周岁者可以不采集,如有经常往来港澳需求的,可以在监护人的要求下采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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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所需资料
一、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因个人旅游、探亲、商务、逗留、其他私事申请短期往来港澳地区(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交验身份证件:佛山市户籍居民,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交验居民临时身份);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属军人的,提交军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临时住宿登记表,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⑴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2)探亲。①须提交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在香港就业、就学或在澳门就学证明复印件;②须提交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登记底册)复印件,结婚证(包括结婚登记底册)复印件,出生证明(包括出生登记底册)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无法提供上述亲属关系证明的,可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受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亲属关系要求提交其中一项或者数项亲属关系证明。③首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须面见申请人及被探望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免见被探望亲属,超过一年再次申请探望同一亲属的,须核实申请人是否仍符合探亲条件,并可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和被探望亲属前来面见询问。
(4)逗留。
①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
②赴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③赴澳门就业及其家属,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在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⑤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家属,须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复印件,交验原件;在澳门就学,须提交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在澳门就业,须提交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其他。
①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②在澳门就学、就业的佛山市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香港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复印件,交验原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6)商务。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4、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二、居住在佛山市的华侨(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事申请短期往来港澳地区(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
1、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国外的居留证明复印件和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交验原件;
3、提交相应事由证明证明材料。
三、已办理商务备案登记的外市户籍人员因商务申请短期往来港澳地区(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
1. 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 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交验原件;有效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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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五)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六)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办理材料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前可先通过网上预约,以便及时办理,避免排队。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签注费用:一次签注15元、两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80元
邮寄快递费:按实收取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佛山南海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再推便民新措施,从2月15日起逢周六对外办公,工作日时间不方便前往办证的市民只需提前至少一天进行网上预约,即可在周六享受南海出入境管理大队提供的贴心服务。
办公时间:逢周六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遇国家对周六日调休上班的,按正常工作日受理)。
受理业务范围: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含换发、补发)。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网上预约网址: http://www.gdcrj.com(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
预约程序: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后点击“网上预受理”模块并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再按照户口所在地(或备案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证大厅,根据要求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地、户口所在地等各类信息以及申请办理业务类别、预约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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