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变更民族成份办理材料/佛山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将原随父(母)确定的民族成份,变更为随母(父)的民族成份,理由充分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的批准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条件
公民应征服现役。
提交材料
1、《入伍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佛山空挂户迁移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佛山空挂户迁移办理条件:
佛山市内户籍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离婚或原工作单位倒闭、离职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本人、配偶及户内父母、子女在市内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本人及其户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申请挂靠户口。
注:家庭户内其他人员暂时确无法迁出该户的,允许随迁。
点击查看:佛山空挂户迁移办理材料
佛山挂靠户口迁移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扩展资料:
佛山户政业务预约方式汇总
禅城区:
可以通过致电0757-88881200,或登录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禅城一门式”公众微信号等方式预约。
南海区:
市民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号“南海政务通”、登录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拨打南海民声服务热线81812345进行全预约业务预约。
顺德区:
各镇(街道)户政业务(除大良)可以关注“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或拨打顺德政务热线22838180进行预约办理。
大良预约方式:可以通过粤省事进行预约办理或现场取号。
高明区:
市民可以通过佛山市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预约。
三水区:
疫情期间市民如需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需要预约,市民可通过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预约。
注意事项:到户政窗口办理业务前,需要先预约业务。
办理条件
公民应征服现役。
提交材料
1、《入伍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收缴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属家庭户且全部迁出的收缴《户口簿》原件)
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理由充分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均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档案等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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