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条件/顺德入台证办理注意事项
佛山台湾通行证旅行签注办理条件: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持“赴台批件”在佛山市工作的暂住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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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要有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
2.注意办理入台证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办证机构哦,现在代办机构有很多是骗人的,只有广东省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才可办理!
3.彩色大一寸相片四张背景一定要纯白色,且头顶到下鄂的长度要介在3.2-3.6公分;不合格则退件,另附相片光盘
4.十八岁以上在学学生申请者:提供就读学校之学生证及在学证明,其未满二十岁者应加附直系血亲尊亲属同意书。
5. 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持国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的,免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在惠州单位的工作人员。
5.台湾入台证有效期三个月,由送审之日起计算,在台最长可停留十五天。
组团旅游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复印件;交验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旅游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台湾通行证相片标准
(一)相片为申请人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相片背景为蓝色,使用光面相纸,相片只限一人;
(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着浅色衬衣,不得化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环、耳坠、墨镜等;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分明,神态自然,露双耳,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等,脸部无局部高亮度、颜色过深或泛白等现象;
(四)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相片和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相片;
(五)相片尺寸:长48毫米,宽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
赴台探亲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探亲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L签注:发给赴台团队旅游人员,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旅行社领队签发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
G签注:发给赴台个人旅游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D签注:发给赴台定居、返台事由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J签注:发给赴台居留、返乡、依亲的人员,签发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T签注:发给赴台探亲、团聚、探病的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X签注:发给赴台就学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有效签注。
Q签注:发给赴台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以及就医或陪护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Y签注:发给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等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F签注:发给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C签注:发给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签发1年多次有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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