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台湾通行证探亲签注办理指南/佛山办理台湾通行证的小知识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网络预约入口: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一次签注15元、两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80元、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多次120元、二年多次160元。
佛山市居民因前往台湾旅游、就学、探亲、定居、访友、旅游、就医、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的,提交相关材料可以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想去台湾旅游的市民,请您先去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参团,然后凭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原件和办证所需提交的个人资料(指个人的身份证、相片、相片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想去台湾就学的学生,请您先在互联网上登录教育部门成立的“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网址:http://hxla.gatzs.com.cn)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和办证所需提交的个人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想去台湾探亲、定居、访友、就医、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的,请您凭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和办证所需提交的个人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赴台探亲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
2、提交经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蓝底相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台等。
5、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6、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7、属在我区暂(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办理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探亲签注的,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L签注:发给赴台团队旅游人员,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旅行社领队签发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
G签注:发给赴台个人旅游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D签注:发给赴台定居、返台事由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J签注:发给赴台居留、返乡、依亲的人员,签发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T签注:发给赴台探亲、团聚、探病的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X签注:发给赴台就学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有效签注。
Q签注:发给赴台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以及就医或陪护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Y签注:发给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等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F签注:发给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人员。可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或1年、2年、3年多次有效签注。
C签注:发给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乘务人员,签发1年多次有效签注。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就学、旅游、就医或陪护、企业经贸交流、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因私事申请前往台湾的。
办理材料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0mm×30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如申请人属华侨,需提交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3、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除外)
4、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一般申请人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台团队旅游的,提交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开具的有效收费票据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须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3)赴台湾就学的,须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和佛山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
(4)赴台湾探亲的,须提交申请人与被探望亲属的关系证明和被探亲属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赴台湾就医或陪护等的,须提交台湾主管部门核发的就医、伴医或者医疗、救治等类“入台许可”。
6、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无需再提交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如申请人属换发证件的,须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如因遗失或被盗补发证件的,须提交书面遗失声明;如证件损毁的,须提交损毁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证件损毁说明书。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办理时限及费用时限:首次申请、换发、遗失补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0个工作日;
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前往台湾签注:5个工作日。
费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工本费30元;一次签注15元,多次签注80元。
办理地点A.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22835268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B. 顺德区公安局全景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凤南路1号
电话:(0757)22622149
办理费用
费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工本费30元;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
时限:首次申请、换发、遗失补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0个工作日;
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前往台湾签注: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A.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22835268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B. 顺德区公安局全景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凤南路1号
电话:(0757)22622149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