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所需材料/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补办换证指南
佛山市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特殊情形: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二)在广州、深圳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交验户口簿、暂(居)住证,提交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四、交验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提交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五、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一)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二)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三)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四)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五)亲属在澳门就业(劳务人员除外)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六)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更多关于佛山市港澳通行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市港澳通行证专题。
办理条件
1、港澳通行证补办条件
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
2、港澳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办理材料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
操作手续:在网上预约之后需到现场办理。
窗口办理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及收费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办理费用
1.工本费:80元/本
2.签注费用:一次签注15元、两次签注30元
3.邮寄快递费:以实际为准。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佛山市港澳通行证逗留签证所需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特殊情形: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二)在广州、深圳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交验户口簿、暂(居)住证,提交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连续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在两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大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赴香港就学、就业、居留、随任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进入许可。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需提交省有关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
(二)赴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三)赴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的,还须提交省有关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确认函件,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批准文件。
(四)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赴澳门居留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五)赴澳门随任的,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办理流程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本人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委托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的,须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持逗留签注赴香港/澳门后,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
更多关于佛山市港澳通行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市港澳通行证专题。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佛山港澳通行证申请表(下载)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2张相同的照片,美国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1、照片必须于6个月内拍摄;
2、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约5x5 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 又3/8英寸(约2.5 -3.5 厘米)之间;
4、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每位护照或签证申请人的照片必须为无边框正面照片。“正面”照片指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申请人不能向下看或斜视,面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尽管由于发型或头巾的不同(参见下文的讨论),很难严格对“面部”进行定义,但总的来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际。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要求是通过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边长大约为50毫米的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应无边框。照片应被订在或粘贴在DS-82(PDF-303KB)或DS-11(PDF-380KB)(美国护照申请)表格上,或相应的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PDF-159KB)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如照片背景杂乱,有花纹或图案,或呈深色, 将不予接受。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2张相同的照片,美国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1、照片必须于6个月内拍摄;
2、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约5x5 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 又3/8英寸(约2.5 -3.5 厘米)之间;
4、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每位护照或签证申请人的照片必须为无边框正面照片。“正面”照片指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申请人不能向下看或斜视,面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尽管由于发型或头巾的不同(参见下文的讨论),很难严格对“面部”进行定义,但总的来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际。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要求是通过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边长大约为50毫米的正方形),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应无边框。照片应被订在或粘贴在DS-82(PDF-303KB)或DS-11(PDF-380KB)(美国护照申请)表格上,或相应的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PDF-159KB)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如照片背景杂乱,有花纹或图案,或呈深色, 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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