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如果要补办身份证要交什么材料/禅城区办理临时身份证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审批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已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失。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3、办理步骤
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机关领取。
办理条件 :
本市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材料 :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2、3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
办理时限及收费 :
10元/证,3个工作日内
办理地址 :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佛山异地身份证可以办理省份有哪些
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3、《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满;
2、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
3、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居民身份证芯片失效,无法重新电写的。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一代证”的除外)。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交原件验证)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收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到期换领、变更项目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粤价[2004]24号);
2、损坏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粤价[2004]24号);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粤价[2004]24号)。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办公时间
当地政府部门对外办公时间
佛山身份证换领的条件有哪些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佛山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佛山市户籍及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佛山市户籍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佛山居住证及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4、如需申请快递领取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或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粤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天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在港澳地区出生小孩。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在港澳地区出生小孩要求随父(母)入户的,经核查在港澳地区未取得身份的,可以申请出生登记入户。
办理材料[1]申请人携同入户子女到户政窗口申请入户。
[2]按要求填写的《港澳地区出生子女入户申请表》。
[3]港澳地区的出生证明。
[4]入户子女入境证件。
[5]父母的结婚证。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6]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8]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4][5][6]为必选项, [7]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入户地公安机关在进行审核、审批,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1.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
2.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办理时限及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1、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随父母姓氏之外第三方姓的,需提交随第三方姓的证明材料。
2、小孩的姓名应当使用国务院于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教语信〔2013〕2号)。
3、小孩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父、母不同民族成份的,由父母商定小孩民族成份随父或随母,并同时到场在《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上签名确认。
4、小孩的籍贯应当填写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详的,延续父亲的籍贯。
5、父母属挂靠户的,需户主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公证书。
6、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提供其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7、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母)入户。
8、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9、使用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
佛山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项目名称
非婚生小孩出生登记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办理对象
■个人 □企业 □部门
办理范围
佛山市户籍人口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的非婚生小孩,原则上应随母入户。但因母亲失踪、死亡等原因确实无法随母入户的,经过调查确认其有父子关系的前提下,可以办理随父入户。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所
需
材
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法医学鉴定书。特殊情形的要调查核实。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6]因特殊情形随父入户的,需现场签订随父入户声明。
[7]小孩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在场见证。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表格
名称
《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下载网址: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手续。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网上办理流程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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