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流程/佛山顺德医保报销分娩住院手续
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由本人、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申请。
2、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受理并在申请材料加具意见后汇总报区慈善会。
3、区慈善会初审合格并加具意见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汇总报市慈善会。
4、市慈善会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推荐阅读: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材料】
5、市慈善会将审核结果以及申请人基本信息在佛山市慈善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批。
6、市民政局审批后,属于财政资金救助的,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及银行账户信息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救助金支付给救助对象;属于社会捐助资金救助的,由市慈善会把资金划拨给救助对象。不同意救助的,由市慈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申请材料。
审批程序完成后,在佛山市民政局网站和佛山市慈善会网站公布救助对象名单。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后尚未发放救助金时救助对象病故的,不再对其予以救助。
分娩住院报销手续
参加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妊娠、分娩住院的不需办理社保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垫付医疗费用给医院,自分娩后12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就近社保局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银行印章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医疗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医疗保险 指南。
佛山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材料
1、《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大病救助申请表》两份,可在佛山市慈善会网站下载或到各区慈善会、各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领取。
2、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者需提供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或各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入学或就读相关证明。
3、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证明。提供以下证明中的一种:
(1)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2)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3)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具上述证明的由市慈善会组织调查。
4、医疗费用单据。包括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医疗费用收据,社保及其他保险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转到外地就医者还须提交佛山市内收治医院的转院或社保部门同意转院的证明。
注: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1年内有效。
5、与申请者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交市慈善会存档,不予退还申请人;相关证件的原件经查验后归还申请人。
孤寡人员门诊报销手续
孤寡人员门诊治疗、用药后,在每月25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报销手续:
(1)孤寡退休人员医疗证;
(2)本人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4)相应的门诊处方和检查检验结果(有做检查检验的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收费明细清单原件;
(6)经审批后的诊断证明书(指需经审批的检查项目);
(7)其它相关资料。
推荐阅读》》》
佛山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佛山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流程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医疗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医疗保险 指南。
一、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医疗缴费年不满25年或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
二、办理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经省局确认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
注:正常工作日可在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理,在前台办理时间为每月1-25日。
三、办理时限
参保人可到所属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自主终端机自助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荷城办事处: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杨和办事处: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54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明城办事处: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更合办事处: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行政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提供以上资料到荷城办事处并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申请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即场办结开具《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缴费核定表》,并口头告知参保人在办理次日60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缴费成功后带核定表原件和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办事处即可。
六、一次性医疗保险的补缴标准
计算标准按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差额缴费年限时的一档职工总缴费标准核定。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相关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到指定医疗机构申请门慢、门特待遇。
(一)受理
参保人符合申请条件的,由指定医疗机构接诊医师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附件2)上填写病种相关病情摘要、主要既往史、诊疗计划、辅助检查结果及申请病种名称。
点击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佛山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确认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二)复核
相关专业的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按照《准入标准》审核参保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签名确认。若接诊医师为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的,可同时完成受理、复核两个环节。
(三)审核
由指定医疗机构按本院具体分工及实际情况指定职能部门完成审核。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准入标准》要求收取病历资料以及受理、复核的医师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并盖章确认。
(四)系统登记
经审核后,由指定医疗机构在我市医疗保险综合信息系统中完成登记。在每月20日(含20日)前受理的申请,须在本月底前完成系统登记;每月20日后提交的申请须在次月底前完成系统登记。
(五)资料交接
指定医疗机构将《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病历资料按次序归档。收取参保人申请资料时,如为复印件,应核对原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由他人代办的还须将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收取提交。当月所有审核通过的门慢、门特待遇申请,须在次月底前将申请资料移交指定医疗机构所属社保机构。
有效身份证明一般情况是指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中国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六)申请结果查询
参保人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完成系统登记的次月起登录佛山社保信息网(www.fssi.gov.cn )查询申请结果,也可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通过社保自助终端或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驻点办公室、各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打印申请结果。
相关阅读
佛山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哪些
佛山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有哪些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