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伦教街道幼升小户籍生报名攻略/2020顺德均安公办小一年级积分入学积分表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具有伦教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学位安排
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安排入读。若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其所属学区学校的计划招生数,则按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本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读,入户时间居前者优先安排,额满即止。未能在本学区解决入读的户籍生,根据其志愿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招收了该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后仍有学位的学校入读;若志愿相同,仍按入户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入读;若志愿和入户学区时间都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安排。不接受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报名程序
1.索取报名表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2日在现就读的伦教辖区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4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学校用派号的方式安排家长分时段、分批进行。(特别提示: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适龄儿童,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报名地点: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登记。
4.报名提交的材料:“2020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户籍生适用)”;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和所在页)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儿童的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的原件(凭儿童免疫证到伦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录取和注册:2020年6月18日下午3:00时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分批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招生计划
2020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各学校招生计划数
均安镇2018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指引
(为方便新市民办理积分入学,特制定本申请资料指引,如内容有变更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基础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个人需提交资料
备注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个人
素质
文化
程度
初中
4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认证材料。
学历在网上无法验证的,须同时提供受教育所在县(区)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镇教育局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三楼。
咨询电话:
25510663
高中(中技、中职)
50分
大专
60分
本科
80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技工、技术岗位五级
20分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社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如在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向发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网上补录,补录后再查验。
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8号窗口。
咨询电话:
25589272
中级技工、技术岗位四级
40分
高级技工、技术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
70分
技师、技术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
90分
高级技师、技术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
110分
参保
情况
在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分,最高50分;在佛山市内参保的,每个险种每满1年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0分。
在本市参保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保的,提供异地参保证明。
在本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在各镇(街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自助终端直接出具。
建安路6号社保办事处及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自助终端。
咨询电话:
25593379
居住情况
房产
情况
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居住房产。积80分。不累积积分。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所属区房地产档案室窗口,咨询电话:22836387
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二楼规划国土房产股。
咨询电话:
25386122
办理居住(暂住)证年限
在本市累积办理居住(暂住)证年限,未按要求续期的断开时间不计算,其余有效时间可连续计算。每满1年积5分,可累加积分。
提供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积分入学申请的居住年限计算时间截至申请年度的5月30日(含当日)。
均安镇永安路8号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及各居(村)流管站。
咨询电话:
25386961
非均安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均安户籍的,按50分值核计。
身份证、户口簿和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加分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个人需提交资料
备注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特定公共服务领域(在本市内)
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
每满1年积4分,最高20分。
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镇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分局
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3、4号窗口
咨询电话:
25389006
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医疗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
均安镇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计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25518059
专利创新(近5年内获得)
国家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30分。
提供科技创新奖励文件材料或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多人共有专利的,专利权人、发明人所得分数按相应分值/(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多项可累计积分。
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六楼。
咨询电话:
25518319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
表彰奖励(近5年在广东省内获得)
县处级,在我市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表彰奖励按县处级级别积分。
每次30分,最高60分。
提供广东省内个人表彰、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市颁发的证书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镇流管办
均安镇永安路8号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25386961
地厅级
每次60分,最高120分。
竞赛获奖(近5年在广东省内获得)
区级
三等奖60分,二等奖65分,一等奖75分。
可累积计分。
市级
三等奖80分,二等奖85分,一等奖95分。
省级
三等奖100分,二等奖110分,一等奖120分。
国家级
三等奖130分,二等奖140分,一等奖150分。
社会贡献(近5年在本市内)
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
每满50小时积3分,最高分值30分。
提供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或各镇(街道)志愿者联合会,咨询电话:22833466
镇团委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八楼。
咨询电话:
25386823
无偿献血
每满200毫升积3分,最高分值30分。
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如没持《无偿献血证》,则必须持身份证到献血所在血站提出无偿献血信息核查,并由血站出具无偿献血情况证明
均安镇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计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25518059
无偿献血者并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
积5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可累积计分。
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纳税(在本市内)
投资
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积3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积6分,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积10分。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取最高分,不累加积分。
永安路1号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窗口
咨询电话:
25383691
纳税
近5年内(税款入库期),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
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厅)。
国税咨询电话:
25383808
地税咨询电话:
25518161
卫生防疫
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的,积3分。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疫接种证》。
均安医院防保科出具预防针接种证明
均安镇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计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25518059
25597877
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1分。
有相应资质医院出具的已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材料。
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明的,积1分。
我市医疗机构出具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交(在本市内)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积3分。
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含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及复印件。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具。
住房公积金顺德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29
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每缴交1个月积0.2分,累计最高限12分。
计划生育
申请人或其配偶办理了户籍地核发的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籍已婚)。
到达我市后按有关办法在居住地卫计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的,积5分。
提供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内户籍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均安镇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计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25597877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中能够加具申请人及其配偶户籍地(乡镇街道)卫计部门审核意见的。
每项额外奖励5分。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不能提供的本项不加分但不影响其他积分。
基础教育
适龄随迁子女入读我市教育部门登记的幼儿园。
每1年积5分。
在申请入学镇教育部门登记的幼儿园就读的,提交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在我市其他幼儿园就读的,提交当地教育局证明原件。
备注:每满1个学期可积2.5分;幼儿园学段最高按3年计算。
镇教育局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三楼。
咨询电话:
25510663
三、计划生育奖励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个人需提交资料
备注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积分入学奖励
政策内生育子女的。
积30分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均安镇各居村行政服务站计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
25597877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处理完毕的。
积10分
户籍地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缴款发票或户籍地出具的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票否决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申请材料造假
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五、各镇(街道)自定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个人需提交资料
备注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均
安
镇
2016年获得镇政府表彰的企业
在获经济贡献奖表彰企业内工作的员工
积20分
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须到镇经科局领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
社保证明,员工须在该企业连续购买社保满三个月以上。
若企业同时满足镇自定指标中多项加分,最高积20分,不累加积分。
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均安镇永安路8号政府六楼。
咨询电话:
25518319
2016、2017年获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2016-2017年新获发明专利的企业内工作的员工
积20分
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须到镇经科局领取申请表)、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登记簿副本或年费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
均安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在均安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内工作的员工
积20分
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须到镇经科局领取申请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
均安镇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
在均安镇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内工作的员工
积20分
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积分申请表(须到镇经科局领取申请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与券商等上市中介机构签订的工作协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
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学位数共1258个!家长可在8月11日-12日填报志愿。
志愿学校和学位数
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积分学位是1258个,比往年增加幅度较大,是什么原因呢?
近几年,禅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民生工程,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以“建学校、增学位、提质量”作为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取得显著效果。近几年,新建了澜石小学、环湖小学东校区、罗格小学、东华里小学、张槎中心小学(大沙校区)等,不断增加学位供给。
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积分学位是1258个,是不是积分排名在1258名以内才能填报志愿?
答:不是的。根据《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通告》,只要是参加了禅城区2020年积分入学申请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都可以参加志愿填报。具体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关于2020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排名结果的函》(禅积分函〔2020〕2号)名单为准。但是请新市民注意,如果家长前期已经参加我区政策性借读生认定申请并通过审核,已经录取了公办学校的,是不能参与志愿填报。
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负责部门办理流程地址及电话1积分入学申请表镇(街)流管部门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监护关系的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流管办提交积分入学资格申请。西南街道: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87775778,87775776;
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云东海街道办事处广场前排办公区(云东海广场公交站100米),87808065;
白坭镇:白坭镇三水大道南137号,87578006;
乐平镇:乐平服务站:乐平镇府前路2号,87386165;南边服务站:乐平镇南边人民路5号,87318010;范湖服务站:乐平镇范湖新政路9号,87360706;
芦苞镇:芦苞镇龙坡一路2号,87232887;
大塘镇:大塘镇大布沙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室,87270699;
南山镇:南山镇沿涌东路3号南山派出所,87219127。
2居住证历史记录镇(街)流管部门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流管办申请核定积分。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3表彰奖励证明镇(街)流管部门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内个人表彰、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市颁发的证书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流管办申请核定积分。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区人社部门 申请人凭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提供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社局申请核定积分。西南街道环城路52号,87783273。5职业资格证明区人社部门 申请人凭经国家或各省人社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社局申请核定积分。
(如在国家或各省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需到发证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网上补录或发证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七楼培训就业科,87717398。6职能技能竞赛获奖证明区人社部门 申请人凭由我区人社部门颁发的职能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社局申请核定积分。
(如不是由我区人社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需提供发证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竞赛获奖通告、通知等证明文件,才可在我区人社局申请核定积分。)7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镇(街)社保部门 一、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镇(街)的社保办事处填写《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书》申请出具《参保缴费证明》。
2.申请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刷卡打印。
二、申请人凭《参保缴费证明》到社保办事处积分入学专窗申请核定积分。西南办事处: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7756963;
云东海办事处: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8527671;
白坭办事处:白坭镇三水大道南139号,87579900;
乐平办事处:乐平镇盘龙东路十二座二号,87383390;
芦苞办事处: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首层,87230099;
大塘办事处:大塘镇大兴大道84号商业城2楼,87210211;
南山办事处:南山镇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7218788。
8房产情况证明区、镇(街)国土部门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镇街办理窗口填写《三水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登记表》申请出具房产情况证明并核定积分。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办理房产积分时,申请人查询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居住房产,还需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居委证明等原件)区办事处: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7786057;
西南办事处: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87618700;
云东海办事处: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88527672;
白坭办事处:白坭镇府前路23号,87563041;
乐平办事处:乐平镇府前路1号,87381999;
芦苞办事处:芦苞镇龙坡一路1号,87230220;
大塘办事处: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87271733;
南山办事处:南山镇迳口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7219309。
区住建部门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合同原件(非本人购房的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到区房产交易中心填写《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申请表》申请出具房产情况证明并核定积分。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5,87748103。9在本区从事环卫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从业证明区、镇(街)城管部门 申请人持本人与区或镇(街)辖区内从事环卫工作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该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卫工作的年限证明,到所在区或镇(街)城管部门申请核定积分。区城管办:西南街道园林路29号(行政服务中心后门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二楼市容环卫科,87911202;
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西南街道康岗路3号(西南公园西门侧),87773986;
云东海街道城管创文办:云东海街道大学路城管创文办101室,87800085;
白坭分局: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87566001;
乐平分局:乐平镇园区管委会4楼环卫科,87383784;
芦苞分局:芦苞镇华龙路6号,87230003;
大塘分局:大塘镇大兴大道中政府大门左侧文化中心大楼四楼,87270790;
南山分局:南山镇侨新路1号,87210853。10在本区从事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从业证明区交通运输部门 申请人持本人与区或镇(街)辖区内从事公共交通工作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该单位出具的从事公共交通的工作年限证明,到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板块申请核定积分。西南街道康岗路22号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板块)202室交通运输科,87750055。11在本区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证明镇(街)卫计部门 一、申请人携带涉及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计方面加分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凭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需持有夫妇双方户籍地有效计划生育证明,曾违反计划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持《无偿献血证》、身份证到献血所在血站提出无偿献血、骨髓捐献信息核查,并由血站出具无偿献血、骨髓捐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子女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到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申请人及其配偶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申请人按岗位要求办理的从业健康合格证明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全国统一的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广东省内户籍人员);申请人为男方并已婚的,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先填写并提交《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及上述1-5项所需材料,再由村(居)委审核并确认得分。
三、申请人持经村(居)委审核《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及上述1-5项所需材料到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
西南街道: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87618789、87618962;
云东海街道:云东海街道大学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6162653、88527669
白坭镇:白坭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87570147;
乐平镇:乐平镇乐源路1号乐平社区服务中心五楼,87388594、87381811;
芦苞镇:芦苞镇东海大道35号公共卫生大楼五楼,87233390;
大塘镇: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行政服务中心,87293371;
南山镇:南山镇侨新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6,87219135。12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镇(街)卫计部门13专利创新证明区经科局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专利请求书扉页和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对应复印件一份,到区经科局知识产权科申请核定积分。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科,87721942。14志愿服务时间证明区志愿者联合会、各镇(街)志愿服务总队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小一寸近照1张,前往所在志愿服务队开具《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入学)志愿服务情况申报表》,并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入学)志愿服务情况申报表》到所在镇(街)志愿服务总队或区志愿者联合会申请核定积分。区志愿者联合会:西南街道人民四路26号一楼,87727270;
西南总队: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武装部,87618881;
云东海总队:云东海街道办事处209室,88527693;
白坭总队:白坭镇工业大道35号白坭镇团委,87563148;
乐平总队:乐平镇府前路一号大院政府大楼508办公室,87392616;
芦苞总队:芦苞镇华龙路6号芦苞镇人民政府行政中心一楼组织工作办公室,87238832;
大塘总队: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政府办公楼504,87273138;
南山总队:南山镇人民政府一楼106室,87219686。
15投资证明区、镇(街)市监局 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或所在镇(街)市监局申请核定积分。区市监局: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801,87767002;
西南分局:西南街道文锋东路18号,87767952;
云东海分局:云东海街道大学路,87801909;
白坭分局:白坭镇府前路23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口,87570152;
乐平分局:乐平镇府前路3号,87388481;
芦苞分局:芦苞镇华山大道,87233429;
大塘分局:大塘镇大布沙半岛东路行政服务中心内,87296813;
南山分局:南山镇迳口知青路(原国税楼),87216315。
16纳税证明区国税局 申请人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需加盖区局或市局行政公章的二份,其余情况一份)和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到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出具积分分数证明。区局办税服务厅: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六楼,87778912;
白坭延伸点:白坭镇府前路23号,87570143;
乐平延伸点:乐平镇南边大道22号,87317168;
大塘延伸点: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7230840。17纳税证明(1.个人所得税;2.从事工商经营活动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镇(街)地税部门 1.个人所得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出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核定积分。
2.从事工商经营活动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它税款:申请人所属单位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出具纳税证明并核定积分。西南分局办税服务厅: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87770220;
白坭分局办税服务厅:白坭镇府前路24号,87577501;
乐平分局办税服务厅:乐平镇府前路5号,87380392;
大塘分局办税服务厅:大塘镇大布沙半岛东路4号,87271412。18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原专用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业务窗口提出核定积分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87775262。19文化程度证明镇(街)教育部门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学区到下列地点审核积分:
白坭镇中心小学、白坭镇第二小学
(初中毕业证遗失的必须由县级教育部门出具证明,高中毕业证遗失的必须由地级市教育部门出具证明)
白坭镇中心小学:白坭镇汇龙大道,87578173;
白坭镇第二小学:白坭镇岗头村87561193。20幼儿园入读证明镇(街)教育部门携带幼儿园就读证明和学籍信息表原件(向镇内就读幼儿园索取);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学区到下列地点审核积分:
白坭镇中心小学、白坭镇第二小学
白坭镇中心小学:白坭镇汇龙大道,87578173;
白坭镇第二小学:白坭镇岗头村87561193。21镇街自定指标镇(街)申请人携带单位证明到白坭镇流管办申请核定积分白坭镇三水大道南137号,87578006
学校名称
地址
电话
石湾一小
石湾榴苑路二街20号
82780486
城南小学
平远直街21号
66638416
石湾三小
石湾红卫岗北319号
82780963
澜石小学
澜石前进路1号
83312058
黎涌小学
汾江南路266号
83932757
石湾二小
石湾镇跃进路150号
82270228
惠景小学
惠景二街2号
83811200
玫瑰小学
玫瑰东路6号
83300526
深村小学
深村工业大道
83821040
霍藻棉小学
石头村校园路2号
83312089
奇槎小学
奇槎村小学路1号
83832077
湾华小学
魁奇路湾华村委沃秀坊2号
83831777
周星拱小学
魁奇东路鄱阳中区十四巷1号
83832800
绿景小学
华远东路68号
83939092
环湖小学
湖明街2号
82092386
冼可澄纪念学校
佛山大道清水二
街21号
82724426
东鄱小学
张槎四路东鄱小学路
82590686
张槎小学
张槎三路张槎乡宅仁村59号
82212874
张槎 中心小学
张槎街道古新路6号
82101130
下朗小学
张槎街道下朗大道二路10号
82203017
大富小学
张槎街道大富村小布东街2号
82200207
海口小学
张槎街道海口大道99号
82273603
佛山一小
建新路49号
83397232
同济小学
同福大街11号
83339719
佛山五小
莲花路99号
82625878
佛山六小
市东上路3号
82220960
人民路小学
人民路56号之一
82287375
佛山九小
卫国路9号
83336058
建设小学
建设一街11号5座
82256517
怡东小学
庆宁路1号
82287622
佛山十三小
上沙中街7号
82624235
元甲学校
人民西路圣堂北街20号
82230996
鸿业小学
同华路21号
83307050
佛山二十四小
福禄路皮箱街24号
82307442
佛山二十五小
燎原路5号
82223065
佛山二十七小
福宁路98号
82368485
白燕小学
丝绸大街32号
82244249
铁军小学
后龙三街16号
83205577
东升小学
东升直街11号
82229517
敦厚小学
汾江北路敦厚直街
82814126
郊边小学
郊边村安正里
82814226
镇安小学
禅城区祖庙街道镇安大道
83376359
上元小学
上元村环村路91号
85388476
溶洲小学
溶洲中路138号
82523325
堤田小学
堤田大道80号
82522165
罗格小学
南庄镇罗格新滘村
83559666
83559507
九小西校区
季华西路
原紫南小学)
83122255
南庄小学
紫洞南路82号
85335225
罗南小学
罗南西路75号
85333755
南庄中心小学
人和东路5号
82523781
吉利小学
南庄镇杏吉公路113号
85333752
龙津小学
龙津大道192号
85333749
梧村小学
梧村管理区大街1号
85333754
杏头小学
樵乐东路80号
85333753
河滘小学
河滘村教育路
85339221
醒群小学
醒群村尾大道189号
85333750
2019年顺德区杏坛镇公办小学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杏坛镇户籍或符合政策性解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杏坛镇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村(居)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所辖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小学班额控制45人班。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分类分批录取原则
提前批录取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第一批次录取户籍生(含高层次人才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子女、顺德高新区指标生)第二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含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如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招收完后仍有剩余学位,将用于普通借读生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三、生源界定
(一)户籍生
指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即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
(三)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符合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有人适龄随迁子女、因公殉职或伤残基层干部适龄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佛山市引进人才随迁适龄子女。
(四)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扶持企业指标生
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经发2019]15号)执行。同时,对于杏坛镇重点企业,给予招生政策扶持,具体标准和相关材料由镇经科局制定和初审,再提交镇教育局审核。此类学生需按照政策性借读生的身份一同参与积分排位,根据积分排位的情况,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
(五)政策性借读生
1.符合《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36号)文件所规定条件之一的(购房类除外),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如政策性借读生条件有新的调整,以佛山市政府最新公布为准。同时,依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度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精神,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继续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以下两类本地户籍生如要求入读桑麻小学、杏坛中心小学杏坛小学、昌教小学这四间镇面学校(下称镇面学校)则将按照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1)适龄儿童户籍在上述四校招生区域外,但父母在镇面购房的本地户籍生;
(2)父母一方有上述四校招生区域内的户籍,但适龄儿童非镇面学校户籍,要求入读镇面学校的。
如相关的镇面学校招收完人户一致的户籍生后仍有学位剩余,上述两类学生可申请作为政策性借读生参与积分排位,按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办法进行处理。如积分不足未能录取,须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四、提前批招生录取安排
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杏坛本地户籍生放在提前批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参照《2019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五、第一批招生录取安排
(一)招生顺序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按以下方式录取:
楼盘户籍生:
(1)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由中心小学录取;
(2)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的学生,由桑麻小学录取。
(3)其他楼盘的人户一致户籍生,由昌教小学录取。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由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录取。
户籍生原则上入读户籍所属学区学校,其所属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则按入户学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读,未能解决的户籍生由教育局视其居住地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读。
2.招录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情况、居住情况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请符合该项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于2019年4月11日-12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杏坛镇教育局提交报名材料。
3.招录顺德高新区指标生。具体招生办法参照《2019年杏坛镇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1.索取报名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日,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特别提示: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适龄儿童,如所属学区已满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报名办法:父母或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前往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4.录取结果公布和确认:2019年4月25日下午3:00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本地户籍生应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2019年4月27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镇户籍学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2)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2.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3)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所在页)及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六、第二批招生录取安排
政策性借读生实行积分入学的办法,积分项目和标准参见《2019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
(一)政策性借读生招录办法
1.索取报名表时间:2019年5月2日一4日,请家长到有学位的学校门卫室领取《2019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2019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政策性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一览表》家长领取上述材料后,应在正式报名前办理好各种积分项目的佐证材料,逾期不接受家长补交材料。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政策性借读生只能向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并提交资料。家长可以在入学申请表中填写四个志愿,但只允许向第一志愿的学校报名,不得向多所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家长持2019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20019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5.资料审核与录入:各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确认其具备报名资格。并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做好记录。
6.资料保存与复核:各校受理人员审核资料后,须将报名资料入袋保存,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交镇教育局复核。镇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材料的审核情况,将有疑点的材料交职能部门审查。
7.政策性借读生录取遵循“积分优先,参考志愿”原则,由镇教育局根据全镇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如出现末位学位有多个报名者同分的情况,则按照先房产(及购买时间)、后社保(及购买年限)的顺序进行录取。
8.积分公布:2019年5月21日上午,公布全镇政策性借读生的初步积分。
9.积分查询:2019年5月22日23日,接受群众对积分的查询
10.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公布:2019年5月24日,公布全镇政策性借读生的最终积分,同时公布各校拟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11.政策性借读生补录:因报读学校学位不足或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能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将于2019年5月26日由镇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录取。
12.学位确认:获得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2019年6月1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2.《杏坛镇小学招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统计表》
3.与积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上
6.政策性借读生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七、文件查看地点
招生文件在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公告栏,杏坛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等均可查阅。
八、说明
(一)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二)上地村户籍生招生办法与2018年相同,允许上地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全镇任何学校(如报读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则按西山小学高新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各校对报读本校的上地户籍适龄儿童,均按第一批户籍生的待遇进行录取。
(三)申请人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情节严重者,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招生过程中已经确认学位,但开学后没有报到的情况,此类自动放弃的学位将不再安排学生递补。
(五)本方案由杏坛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推荐阅读:
2019年杏坛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表
各招生学校及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2019年杏坛镇各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学区范围
2019年杏坛镇各小学招生计划数
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及相关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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