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二手房地产买卖(费用+流程)/佛山不动产登记的是什么?
收费项目及标准
1、买方
(一)集体土地流转收益金:(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需缴交)按流转土地价格或计费价格的10%计收。(此费由流转双方确定由哪一方负责,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二)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登记费含房地产权证书费一本,每增加一产权共有人加收10元工本费,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三)房屋他项权利登记费(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的需缴交):住宅80元/宗,非住宅550元/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取)。
2、 卖方
(一)优惠价房转让增值费:(房改房转让须缴交)按增值部分的20%计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区政府收取);
(二)土地出让金:(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时收)按顺府发[2003]35号文及顺府发[2004]62号文的规定收取;(该费用由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方缴交,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取)
(三)“村改居”范围村民宅基地申请补办出让,按基准地价评估价的80%计收土地出让金。(符合原村民享受免补地价优惠的,80平方米以内按8%计收,超出80平方米部份按80%计收
转移登记核准期限
10个工作日,登记过程中同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20个工作日。(注:需上送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的案件另增加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一)大良街道范围案件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审批、缮证、收费、发证。
(二)大良街道外各镇(街)案件
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窗口收文、审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缮证→各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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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二手房地产买卖所需资料
佛山顺德区二手房地产买卖(费用+流程)
佛山顺德区不动产业务办理(地址+电话)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什么?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第二条规定,不动产主要指:土地、海域、房屋和林木等的定作物。
对佛山来讲主要是:土地、房屋和林木这三个类型;和市民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房屋、土地。
二、《不动产权证书》怎么办?
1、旧证不需要更换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受理的登记申请而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只要不动产没有变更或转移,不需要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2、新办证流程更简便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例如转卖房屋时,不用像过去要带2套材料在土地、房屋等多个部门来回跑了,只需要到各个区和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提交1套资料就可以申请办证。
拓展阅读:
不动产常见问题汇总(来源:人民日报):
办文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文流程:
办事单位或个人需备齐资料4号窗口取号,届时根据语音叫号到相应窗口办理业务。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一、办理条件及材料
1.符合无住房条件的市民,即“无房产、无网签、无曾用名、未成年子女已有身份证”的人员。
2.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可以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的自助查询终端查询打印无房证明。
注:个人名下有住房的市民,想查询个人名下房产记录,仍需要到房屋所在地房产档案馆或房产服务窗口按原有方式查询。
二、为什么要办无房证明?
为争取到银行的首套房贷款优惠,需要提供个人在佛山市内的无房证明。但要想证明在全市各区都无房,需要分别跑去五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各区的无房证明。目前买房仍要出具住房证明。因为要了解你名下到底有几套房,因此在办理贷款时住房证明是少不了的。
三、无房证明在哪里自助打印?
可在佛山市民之窗自助服务机打印,市民之窗24小时网点如下
详细地址台数对外服务时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中路海悦新城三期第181-183A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农商银行大良支行海悦分理处(24H)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C区二楼/广东美的股份有限公司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永安路6号/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顺德区勒流街道扶闾村扶闾大道12号/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扶闾村民委员会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白陈路广隆围5号/顺德区陈村镇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三水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海区大沥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水大道南46号/广东省佛山宇能创富投资有限公司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4号南港名轩1幢115-119铺和南港名轩120铺/中国银行佛山南海平洲支行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桂城锦园路8号中海万锦豪园市场01号商铺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锦园支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锦园支行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桂城深海路17号/中国银行瀚天科技城户外亭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黄岐岐西路70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黄岐支行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南海区大沥镇黄岐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内1层 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海区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7号/南海区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南海区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南海区狮山镇官窑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南海区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3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丹灶镇金沙金兴路七号一座/南海区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桂城南港路8号/南海区桂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府前路3号/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3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鹤山市S270共和至鹤城段工业城大道1号/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鹤山市共和镇共建路427号/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公共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沙坪街道新环路833号/广东省江门鹤山市沙坪街道公共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福城大道3号/广东省江门台山市台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台山市大江镇新联西路1号/广东省江门台山市大江镇公共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北田心里47号/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富横社区公共服务站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开平市沙塘镇圩东路1号(沙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广东省江门开平市沙塘镇人民政府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翠山湖新区翠山湖大道翠山湖管委会/广东省江门开平市翠山湖管委会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新街南侧(侨联大夏内)/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惠民路一号之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广东省江门市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3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大坦路1号/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68号之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富怡路25号/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右里127号/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行政服务中心堤东分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东路38号/江海区江南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外海街道沿江路新桥海鲜酒楼后面/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东省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州市荔湾区富力广场T2大楼门/广州市荔湾区富力东社区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泮塘路新都里1号/广州市荔湾区泮塘社区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在恒荔湾畔北门旁)/广州市料理完球三资交易大厅(水务和农业局1楼)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1楼/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政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115号/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24H)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64号/中国工商银行佛山高明支行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荷城街道三和路信盛广场2座2楼/荷城街道职工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丝厂路35号南庄镇吉利村委会/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委会(24H)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1幢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禅城区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禅城区三友路南路17号泛家居电商创意园/佛山石湾贝丘投资有限公司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24小时服务区中心/禅城区石湾街道服务中心软件园分中心(24H)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1楼/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68号中国陶瓷总部东区陶配中心A/B区一楼/中国陶瓷产业总部基地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大道河滘村委会大院二号楼/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大道河滘村委会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内/中国银行佛山江湾支行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人民西路2号/中国银行分行营业部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张槎3路2号/禅城区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23号/禅城区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惠景路17号首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即绿岛湖红绿灯口附近)/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2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7周一至周日 00:00-24:00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C区二楼/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周一至周日00:00-24:00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329号/顺德区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顺德区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64号/中国工商银行佛山高明支行1周一至周日00:00-24:00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24小时厅)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高明区杨和镇和顺路53号(24小时厅)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1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三环路西区社会管理处大院小塘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狮山镇官窑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松岗松石路松岗广场办公大楼 狮山镇松岗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颜峰大道1号之一(大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狮城路10号行政大楼 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1楼1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狮山镇狮城路10号行政大楼 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1楼1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西樵镇登山大道7号 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丹灶镇金沙金兴路七号一座行政服务中心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行政服务中心1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大沥镇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内1层 大沥镇盐步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桂城海五路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桂城南新三路24号行政服务中心3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首层24小时服务区2台周一至周日 00:00-24:00惠景路17号首层街道行政服务中心2台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一楼24小时服务区2台周一至周日 00:00-24:00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服务中心2台周一至周日00:00-24:00点击查看》》更多网点
通过时间: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五章 其他登记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四条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五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篡改不动产登记簿信息。
第八条 承担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承担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第十三条 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拟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拟予登记的不动产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
(四)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查建议。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第二十三条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佛山房产证办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佛山房产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佛山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佛山房产证办理去什么机构?佛山房产证办理时限及费用如何?佛山佛山房产证办理指南为你一一解答。办理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
3、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4、用地来源文件
5、房屋报建文件
6、预售许可证(属商品房项目的)(提交复印件)
7、楼盘单元明细表(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8、身份证明
9、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10、拆迁前原房屋的房地产证(合作开发或自己开发自有房地产的)
11、移交房屋证明(土地出让合同条款里规定要移交有关房屋及直管房拆迁的)
1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书(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
13、银行与开发企业确定抵押情况的报告(实测面积、门牌与抵押登记证明书记载的面积不相符的)
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不同区域办理流程指引:
一、佛山禅城区婚前房产证加名办理手续
二、佛山南海区婚前房产证加名办理流程
三、佛山顺德区婚前房产证加名办理流程
办理机构电话:83879683
地址: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产权股
电话:81213193
地址;顺德区城建国土和水利局办文窗口
电话:22836600
地址: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屋产权股
电话:87748405
地址: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屋产权产籍股
电话:88620920、886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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