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八部门联合管控校外培训广告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通知还提出了哪些要求?一起来了解。
《通知》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对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企业开展联合约谈等,从严查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通知》明确,强化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协同,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活动情况作为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加强传统媒体行业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落实相关责任,有效应对以节(栏)目、软文等形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问题。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形成有效示范效应。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重点舆情联合应对等管控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引导行业自律,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相关部门要支持乡镇、街道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管理,积极组织、支持、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发挥社会共治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误读误解,缓解焦虑情绪。
一起看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国资委、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清理整治
(一)目标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要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二)组织传播平台自查。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大监管力度。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地方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要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要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日常管控
(一)强化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协同。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对其日常监管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要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活动情况作为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传统媒体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电商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企业,要坚决依法处置。
(三)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要将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四)支持基层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管理。要调动乡镇、街道主动参与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基层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组织、支持、引导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发挥社会共治效果。
三、健全管控机制
(一)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宣传、网信、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网络平台的管理,确保各类线上线下传播平台落实好政策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加强广告执法,严厉打击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审年检工作,对经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确认并移交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情形,依法在年检、评估、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相应处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国有企业落实政策要求,加强对所属广告位、广告牌的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城市公共场所广告位、广告牌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排查,依法制止随意散发校外培训宣传品的行为,保持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有序。
(二)强化分析研判和舆情应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变相、变种校外培训广告,完善管控手段。针对广告的宣传舆论属性,建立健全重点舆情联合应对机制,对涉校外培训广告舆情联合研判、联合应对,及时处置舆情事件。
(三)强化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信用监管与行业监管联动,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严惩制作、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要求。
四、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当地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做好对学校、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加强条线指导,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让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得到群众拥护、社会理解和市场主体信服。要及时研判形势、更新管控措施,有效应对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新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社会误读误解。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通过开展家访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宣讲正确的育人观念,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机关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电总局
2021年11月3日
2021年11月9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1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例(上海3例,山东3例,广西3例,北京1例,辽宁1例,吉林1例,河南1例,广东1例,云南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河南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39例(辽宁17例,均在大连市;河南8例,其中郑州市7例、周口市1例;河北5例,均在辛集市;黑龙江4例,均在黑河市;江西2例,均在上饶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四川1例,在成都市),含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河南)。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9例,其中境外输入14例,本土25例(辽宁15例,均在大连市;河南5例,其中周口市4例、郑州市1例;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蒙古1例,在阿拉善盟;江西1例,在上饶市;甘肃1例,在兰州市)。
● 辽宁
9日,大连市发布通知:全市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即日起暂缓入校。
9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从即日起,离连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连审批手续。
● 四川
9日晚,@成华发布 发布公告:自2021年11月9日起,将成都市成华区理工东苑西区风险等级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成都市成华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加强针能防住高度变异的病毒吗?
近期,我国各地已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近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给出了权威解答,一起了解。
1.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以后,免疫水平会有很大提高吗?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从国内外研究的结果来看,应用新冠疫苗之后,它的抗体水平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了下降的情况。加强针就是通过增加接种疫苗的剂次,可以快速提高抗体水平。
“目前,我们研究可以看到,有的灭活疫苗接种完第三针之后,满一个月的时候,我们测它的抗体水平和第二针满一个月后相比,抗体水平大概提升5倍左右,有的可能会更高一些,这也就意味着会增加它的保护作用。”王华庆说。
2. 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能否应对不断变异的病毒毒株?
王华庆表示,目前所有的疫苗对前期出现变异株引起的发病仍有保护作用,特别是对重症的保护作用更明显一些。
3. 如果前期接种了其他技术路线的疫苗,是否可以接种加强针?
3种灭活疫苗和一种腺病毒载体疫苗在我们国家前期接种中覆盖人群比例非常大,这4种疫苗也是国家批准附条件上市的疫苗。之所以选择这些疫苗开展加强接种,因为在前期积累了一定数据。
王华庆同时表示,现在全球都在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涉及到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将来会根据数据收集情况还有疾病防控的需要,同时考虑疫苗供应的情况,会研究决定前期接种其他疫苗的人群是不是要进行加强,用什么疫苗加强。这些问题都在研究过程中。
4. 如果完成全程接种远超6个月,再接种加强针还有效果吗?
根据过去使用其他疫苗的经验,如果间隔增加,实际上它的总体免疫效果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但如果间隔的时间越长,随着抗体水平下降,一旦有传染源暴露时,感染的风险会增加。建议大家按照间隔的时间要求尽快开展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5. 新冠疫苗加强针也是免费打吗?
王华庆表示,目前关于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政策和过去一样,对居民实施免费政策。
6. 哪些人需要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确定了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的重点人群,主要包括机场、口岸、边检、医院等工作人员以及60岁以上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和关键岗位人群。除了这些重点人群外,各地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需要,扩大加强免疫的人群范围,对其他符合条件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也提供加强免疫接种的服务。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3797.3万人。
关于去哪里接种加强针,重点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原则上是按照单位统一组织来进行实施,或者行业组织统一实施。对于其他需要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可以关注当地卫生健康委或疾控部门发布的信息,也可以咨询辖区内的接种单位来了解接种安排。
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将于2022年1月5日至7日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报名有关事项安排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时长
2022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详见附件1)。本次考试9门开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为旧课标题型,思想政治和物理2门科目针对不同的报考对象(详见下文“报考对象”)有新、旧课标两种题型,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为新课标题型。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及自己的学习和原有的有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情况选择报考,具体见《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考试内容
旧课标题型按照2003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教材及旧课标(思想政治学科按照2004年颁布的课程标准)命题,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教材及新课标命题。
二、报考对象
(一)旧课标题型5门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以及旧课标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一般为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二)新课标题型6门科目
1.新课标思想政治和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一般为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
2.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上述4门科目,但报考时间与二年级学生不同(详见附件1)。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
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其中,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具有广东省学籍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从2022年起,每年的第二次高中学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份改期至7月份,该次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当年高考的招生录取使用,请尚未取得高中学考规定科目考试成绩的2022年高考考生及时报考,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做好相关宣传提醒工作,以免影响高考招生录取。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15日至17日。其中15日至17日为网上注册时间和网上报名时间,16日至17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2.高二年级考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19日至21日。其中19日至21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日至21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二)报名地点
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并提前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一)考生注册
已注册报名参加广东省2022年高考的考生可不用进行注册,其他考生(含已报考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下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均须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二)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考生,须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就读学校或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先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非首次报考考生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填报的手机号码(或证件号)进行网上报考。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
考生密码遗忘的,可通过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凭手机短信验证码找回。更改手机号码,可通过报名系统凭账号密码登录后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手机号码已变更(销户)的,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考试中心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三)网上缴费
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前页“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不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未到报名点确认的首次报考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将核对后盖章(考点章)的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一并装袋,采用不接触方式递交。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
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2021年12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
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12月1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
六、其他事项
(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
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
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
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14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三)严格报名程序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
报名期间,报名资格或政策事宜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电话:020—38627921,38627905,38627825;报名系统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电话:020—38627912。
附件:
1.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表一、表二)
2.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3.2022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6.残疾人报考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7.残疾人报考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8.残疾考生参加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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