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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直管房品质化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

时间:2023-01-13     人气:31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越秀直管房品质化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
  • 项目编号:JG2023-013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 0时0分~2023年2月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1项目管理: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 注:①工程咨询资质企业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查询得到,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具体网址: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 ②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须以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1家项目管理单位、1家工程监理单位、1家工程造价单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项目管理资格以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监理资质以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为准。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支付。 3.3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试点的要求。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3.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提供):投标人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3.5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兼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须配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日 10时0分 - 2023年2月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2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2日 9时45分 - 2023年2月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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