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市场、保安全,顺德守护群众安心过大年
春节期间,顺德切实保障辖区市场环境安全有序,加强食品药品、大型游乐设施、产品质量、物价价格等方面监管工作,对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商场超市、饭馆酒店、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春节专项安全检查。
数据显示,顺德区镇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83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旅游景区等相关经营主体639户次。此外,全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不断档、不缺位,10个镇街政府实验室和3台移动快检车共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2890批次,整体合格率为99.34%,并对35.42公斤快检不合格产品进行现场销毁,确保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针对长鹿旅游休博园等区内热门景区,检查组坚守一线、精准发力,重点检查景区内大型游乐设施及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显强对各景区强化节日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对所有在用特种设备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加强设备安全检查,加大设备维护保养力度,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突发应急状况下的正确处置技能,杜绝各类违章操作现象发生;二是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做到安全万无一失;三是要有应急预案,安排人员值班值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为全面保障新春佳节期间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每天均带队前往各镇街,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市、游乐场所、药店、餐饮服务等场所进行检查。
在伦教三洲水产交易批发市场,检查组重点检查其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并向批发市场管理者了解春节期间水产供应及价格等情况,保障市场水产供应量稳定,价格平稳。
对于大良华盖市场、近良市场、云路市场等区内人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检查组重点了解市场内蔬菜、猪肉、水果、水产禽鸟等应节食品的供应和价格情况,并重点检查了节日期间消费频次较高的三鸟档及生肉档等经营单位。
经检查,顺德区内各大市场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在检查组监管下,市场经营者做好食品索票索证、明码标价等工作,自觉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检查组还多次到华侨城欢乐海岸PLUS、长鹿旅游休博园、史努比缤纷世界乐园等区内热门景区,对大型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通过“顺德区特种设备共治平台”扫码核对设备的检验检测、日常维护记录、人员持证以及应急演练等信息,详细询问设施运营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现场抽查了游乐设施的安全带、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春节期间,大型游乐设施高负荷运行,检查组提醒企业必须落实设备每日检修,强化管理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新春,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纷纷寻味顺德,各大餐饮服务单位迎来“开门红”。为保障游客以及顺德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资质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达标、原材料把控是否严格、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在区镇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护航下,春节期间全区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无突发应急事件等情况发生,有力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春节期间,高明公安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据统计,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3.08%,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0%,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节前,高明公安召开春节安保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春节期间,高明公安各级领导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慰问安保执勤警力,促进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高明公安启动全区3个护城河执勤点、9个“1、3、5分钟”快速反应圈,强化19 条巡逻路线以及 85处大型商场、酒吧宵夜档等人流密集场所、夜经济活跃场所驻守值勤、巡逻防控,全面强化社会面整体巡逻防控。其中,高明公安向全区2个4A景区投入安保力量595人次,圆满完成杨梅观音寺、龙狮巡游等大型民俗活动安保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春节期间,高明公安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对辖区警情每日研判,全面掌握,及时遏制高发警情,对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从严从快查处打击,提高群众安全感。
在安全管理方面,高明公安积极协同区应急管理部门,严查违规销售、存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同时在可燃放区域加强安全巡查和宣传教育,确保了全区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8个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情况良好有序。深入推进网格化、地毯式、滚动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危爆企业83间次以及寄递物流、娱乐场所、旅业“三小”场所325间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群众短途出行、节后返程以及天气变化情况,高明交警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以及旅游景点周边道路的巡逻防控,及时疏导交通,避免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同时持续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查处和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59起,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0%。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该指南第三篇“重点机构”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30个要点梳理——
各级各类学校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
17.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8.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19.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20.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21.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2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23.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做到“一人一策”。
24.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示
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它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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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审校:林楚琪、罗倩娴、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该指南第三篇“重点机构”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30个要点梳理——
各级各类学校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
17.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8.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19.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20.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21.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2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23.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做到“一人一策”。
24.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示
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它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该指南第三篇“重点机构”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30个要点梳理——
各级各类学校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
17.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8.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19.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20.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21.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2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23.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做到“一人一策”。
24.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示
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它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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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审校:林楚琪、罗倩娴、许川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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