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培育创建单位交流研讨在穗举办
近日,广州市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培育创建单位交流研讨活动以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举行,来自广州市40所创建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本次交流研讨活动包括2个专题讲座和1个圆桌论坛。其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第一实验学校校长李希贵以《为教育国际化涵养校园生态》为题,向与会者分享了国内领先的国际化教育理念以及以人文本的校园生态观。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我市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评审专家组组长苑大勇教授对我市教育国际化窗口学校建设工程提出建议,并针对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予以回应。在圆桌论坛环节,来自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广州开发区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耀华学校、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的负责同志分享了学校在创建过程中的经验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国教育学会国际教育分会秘书长张东升对研讨活动进行点评,对我市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将全力支持我市窗口学校创建单位开展教育国际化课题研究,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教育对外开放路径。
广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敏生出席会议,并指出广州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把握好教育、科技、人才之间的有机联系,凝聚智慧和力量,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践行科教兴国的时代担当。同时要求40所创建单位作为广州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应该勇担时代责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实践中积累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带动广州教育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1月22日(年初一)下午3时,受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城乡安全保障工作联勤指挥部总指挥陈勇同志委托,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强在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召开春节假期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广电旅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关于春节假期社会治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消防警情等情况以及11个区社会面安全稳定情况的汇报。总体上,全市运行平稳有序,节日气氛浓厚,旅游消费明显向好。
最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杨伟强代表市领导对各级值班岗位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地感谢,致以诚挚的问候,并结合假期安全防范特点和规律,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个强化、一个紧盯”的具体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五大责任落地落实;二是要强化形势研判,各区各部门要综合考虑假期、行业、季节、区域等实际特点,突出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旅游聚集、危化品、水上交通、气候变化等重点,加强对辖区安全形势的研判,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要强化值班值守,各单位值班人员一定要在岗在位,严防擅自脱岗离岗问题,同时要加强社会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科学安排值班备勤力量,随时做到“关键时候用得上、紧急时刻拉得出、现场处置做得好”;四是要时刻紧盯重点,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涉及亡人重大事故、不发生涉及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幸福、欢乐的春节假期。
市城乡安全保障联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带班局领导和各区值班区领导参加了视频调度。
近日,《广州市志愿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将于2023年3月5日起施行。《规定》总结广州特色经验,结合广州志愿服务实际情况,对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活动规范、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将多项广州在志愿服务领域中的探索成果以立法形式予以确立,为广州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聚焦:解决志愿服务开展中的实际问题
随着《志愿服务条例》和新修订的《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广州加快机制制度建设的脚步,着力推动志愿服务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本次《规定》的出台,聚焦解决许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日常服务中的实际问题。
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方面,《规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数据的采集管理机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做好全市志愿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流通融合等管理工作……”在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方面,《规定》则从政府、志愿服务组织等层面提出对应的激励方法,规定了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制定志愿者优待措施,并明确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建立志愿者星级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开展志愿者激励。
完善:指引志愿服务主体规范开展活动
《规定》中,不少条款体现了鼓励各类主体为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提供指引、支持和保障的内容。如《规定》第九条中提出的鼓励志愿者依托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要求志愿服务组织通过依法建立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在志愿者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并建立服务对象对志愿者服务质量反馈机制等。
面对广州活跃的、多元化的基层志愿服务队伍的日常管理需求,《规定》提出,有关单位应当对其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实施管理并给予必要支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在城乡社区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志愿服务团体依法登记为志愿服务组织,并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对于公众关心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和证明开具,《规定》进一步明确,履行工作职务行为、有偿服务等不属于志愿服务的活动,不得进行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并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
创新:进一步融入广州志愿服务特色
在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方面,《规定》还吸纳了近年广州在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培训培育、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和经验做法,从日常社区志愿服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应急志愿服务等维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基于广州“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模式的实践经验,《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协同发展”,着力推动社工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从服务社会、帮扶弱小的共同目标出发,依托各自专业优势开展合作,充分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在推动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方面,《规定》鼓励相关行业组织、机构等在培训、理论研究、推动广州志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并首次提出建立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的分类培训体系。
在促进志愿服务合作交流方面,《规定》明确本市支持和推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志愿服务联动和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发展:多措并举激发志愿服务活力
目前,广州实名注册志愿者达468万人,急救科普、专业维修、儿童保护、社区群防共治和疫情防控等多类型、多领域的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志愿服务新活力。
在志愿服务的政策支持方面,《规定》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措施为志愿服务发展保驾护航。
在志愿服务内容方面,《规定》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团体根据自身优势和城乡社区服务对象的需求,在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生态环境、文体活动、社区治理、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发设计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项目。
在志愿服务文化推广方面,《规定》提出每年3月为“广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将集中推介志愿服务项目,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先进典型等,同时倡导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将志愿服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式,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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