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现就我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
学校 |
计划招生 |
学区划分 |
白坭镇 中心小学 |
405人 |
1.白坭镇户籍生:富景社区、周村村委会清塘片区(不含牛岭岗村)范围; 2.其他招生对象:富景社区范围。 |
白坭镇 第二小学 |
225人 |
1.白坭镇户籍生:岗头村委会、周村村委会周村片区及牛岭岗村范围; 2.其他招生对象:岗头村委会和周村村委会范围。 |
合计 |
630人 |
学区划分说明:
1.白坭镇户籍生以户口簿登记的住址或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房地址或父(母)工作单位(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佐证材料)地址为学区安排的依据;
2.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以父(母)户籍地址、产权房或缴纳社保企业登记的地址为学区安排的依据;
3.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以居住证登记的住址、父(母)户籍地址、产权房地址为学区安排的依据;
4.学区划分是为了方便就近安排入学,并非绝对对应关系,具体学位安排根据生源数量和学位安排批次顺序由镇统筹安排。
二、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不满6周岁的不能报名。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须尚未入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本类别学生不用参加本次网上报名,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类别幼儿最终的资格确认,需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所提供名单为准。)
(二)白坭镇户籍生
(三)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
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在我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父(母)是白坭镇户籍的;
2.三水区内非白坭镇户籍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白坭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下同);
3.佛山市内非三水区户籍学生父(母)在三水区内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白坭镇已获得8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
4.学生父(母)在白坭镇工作并在我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缴纳社保必须是从2020年3月到2023年2月连续36个月不间断)。
(四)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白坭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所列条件之一,且在三水区白坭镇居住的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注:(1)符合白坭镇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保障入读我镇公办小学;(2)学生与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学生父或母须持有效的登记住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3)缴纳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的要求是学生父或母在白坭镇缴纳社保必须是从2018年3月到2023年2月连续60个月不间断。
(五)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三府办〔2021〕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父(母)房产或所在企业在白坭镇且经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批符合条件的三水区“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适龄子女。(本类别学生不用参加本次网上报名,以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所提供名单为准。)
(六)普通借读生
我镇公办小学学位在录取完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如果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佛山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录取到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我镇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按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入学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的学生即为普通借读生。申请人必须持有三水区白坭镇有效居住证,才能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四、报名办理流程
(一)报名流程:本次招生报名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是白坭镇户籍生、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内非白坭镇户籍生和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符合第一批次的学生于3月10日开始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审核公示→分配学位的流程申请学位。
第二批是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录取完第一批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若有剩余学位,我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将制定积分入学工作方案,并在4月10日向社会公布,请计划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家长在“白坭发布”微信公众号留意相关信息。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不参加第一批的网上报名,该批学生按现场提交积分资料→审核公示→分配学位的流程申请学位。
(二)第一批学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9:00—3月16日17:00,报名系统3月10日9:00开放接受报名,3月16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第一批学生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步骤如下:①登录“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填写报名信息”,按提示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提交后即完成报名。②完成报名后,请家长返回报名系统首页选择“打印报名表”按提示打印报名表,打印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报名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如信息正确无误,家长签名确认(能打印出报名表的即已报名成功,无其他通知),如信息有误需修改的,请在招生系统首页点击“修改报名信息”然后按提示修改,修改后需重新打印报名表并签名确认。
手机报名:
电脑报名网址:http://www.aabfb.com/xiaoxue/pmindex.asp
(四)关于第一批学生网上报名的重要提示: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报名系统操作比较简单,在“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前都可以重新登录进行信息修改。请家长们一定要用真实信息报名,切不可用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尝试,因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未能获得入学资格或影响学位安排优先次序的,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3.家长首先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确认知悉后方可进入填写信息,填报时报名系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智能化指引,家长如实根据系统指引填报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对照原件填写;
4.本次招生统一使用三水区教育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如符合我区两个或以上镇(街道)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三水区内其中一个镇(街道)报名【报读三水区实验小学、西南街道中心小学、西南街道实验小学(原西南街道中心小学实验校区)的除外】,请谨慎填报。
五、第一批学生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资料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提交地点分别如下:
序号 |
提交资料地点 |
提交资料对象 |
联系电话 |
1 |
镇中心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18233 |
2 |
岗头中心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77383 |
3 |
凯旋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655082 |
4 |
红星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61661 |
5 |
小太阳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78436 |
6 |
小英才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61612 |
7 |
宝宝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65110 |
8 |
童梦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13078126191 |
9 |
新生幼儿园 |
本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
87560902 |
10 |
白坭镇中心小学 |
报读中心小学的镇外其他幼儿园适龄儿童 |
87578172 |
11 |
白坭镇第二小学 |
报读第二小学的镇外其他幼儿园适龄儿童 |
87561191 |
说明:
1.白坭镇户籍生、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后,请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详见附件2《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依时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存档,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办不再受理其入学申请。
2.提交资料地点的设置只为方便家长提交资料,与入读学校无关。
六、第一批学生报名审核结果公示
家长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后,审核结果于4月10日前在“白坭发布”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报名资料最终审核结果公示完毕后,按照①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②白坭镇户籍生→③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④政策性借读生→⑤“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⑥普通借读生批次顺序录取,录满即止。
(二)学位安排:确定录取名单后,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学位。
第一,安排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第二,安排白坭镇户籍生,根据户籍、产权房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第三,安排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根据儿童父(母)户籍、产权房地址或父母工作地点所在学区安排入学;
第四,安排政策性借读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读,如果所在学区学位不足则按如下顺序录取:(1)父母其中一方是白坭镇户籍的;(2)所在学区有购房的;(3)在白坭镇企业购买社保年限较长的。
第五,安排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批符合条件的“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
第六,安排普通借读生,普通借读生需按积分入学,具体的积分方案、积分办理指引和积分结果,以本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为准,镇教育办在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白坭镇户籍生、佛山市非白坭镇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录取完毕后,根据积分结果和剩余学位数划定积分入学分数线,按积分从高至低录取,并统筹安排入读学校。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如办证时间还相同的则依次比较社保、房产、租住房屋的单项分值,高分者先录取,额满为止。
说明:
1.不服从安排或逾期不注册者,不保留学位、不另行安排。
2.未能录取的普通借读生,请及时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回原籍就读。
3.禁止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如有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注册或开学后发现的也需退学处理。
八、新生注册
具体注册日期在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进入分数线名单时一并通知,敬请留意。
九、信息发布及公示监督
(一)2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
(二)3月10日9:00-3月16日17:00,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
(三)3月20、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
(四)4月10日前,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审核结果公示(录取名单);
(五)4月10日,发布普通借读生积分方案;
(六)待积分审核结束,统一发布新生入学注册通知(预计7月中上旬)。
招生信息官方发布渠道:
(1)白坭镇官方微信公众号“白坭发布”;
(2)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gzjg/ssqbnz/zwgk/gggs/
入学政策咨询电话:
白坭镇教育办公室:87568204,联系人:李老师
白坭镇流管办:87578006,联系人:梁先生
白坭镇中心小学:87578172,联系人:彭老师
白坭镇第二小学:87561191,联系人:陆老师
附件 :1.白坭镇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x
2.白坭镇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xlsx
★温 馨 提 示★
一、三水区所有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均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二、由于申请报读我镇的人数比较多,预计申请积分入学的普通借读生不能够全部录取,因此请家长密切留意我镇招生情况,并及早为小孩另作其他入学规划。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和佛山市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23年秋季学期,我镇实验小学计划招生360人,蔡边小学计划招生90人,新乐丰小学计划招生36人,招生范围为芦苞镇辖区。
注意事项:本次招生分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是网上报名,本次报名只受理户籍适龄儿童(含符合在我镇入学条件的佛山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第一批报名统一使用三水区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如符合我区两个或以上镇(街道)入学条件的,只能选择三水区内其中一个镇(街道)报名[报读三水区实验小学、西南街道中心小学和西南街道实验小学(原西南街道中心小学实验校区)的除外,如果上述小学录取了则不再安排学位]。报读芦苞镇公办小学的可以选择两个报读志愿,请各家长考虑清楚后再填报。
第二批是不符合其他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儿童,需要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学位。请各家长务必根据下面各类招生对象的定义,明确自己小孩所属类型,谨慎填报。
二、年龄要求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儿童。不满6周岁的不能报名。
2.如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注册或开学后发现的也需退学处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芦苞镇户籍适龄儿童。
(二)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适龄儿童。
佛山市非芦苞镇户籍适龄儿童在我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儿童父(母)是芦苞镇户籍的。
2.三水区非芦苞镇户籍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芦苞镇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儿童的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且在芦苞镇获得8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儿童的父(母)在芦苞镇工作,并在芦苞镇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的(缴纳社保需连续到2023年2月)。
(三)佛山市外户籍适龄儿童。
1.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芦苞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所列条件之一(见附件1),在我镇居住的非佛山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保障录取。儿童与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儿童父或母必须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才能报名。(缴纳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的要求是:儿童父或母在芦苞镇缴纳社保,必须是从2018年3月到2023年2月连续60个月不间断)。
2.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普通借读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录取到公办小学就读的。录取完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将采用积分入学方式招生。申请积分入学并非全部保障入读公办学校,我办按积分学位数量,根据所有积分入学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被录取的儿童即为普通借读生。申请人必须持有芦苞镇有效居住证才能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第二批需通过积分入学为小孩申请学位的家长请留意积分入学方案,按规定时间办理积分,积分入学方案计划于2023年4月10号在“印象芦苞”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有入学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台胞子女等,享有入学优待政策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第一批报名办理流程
(一) 第一批报名流程:①了解招生政策→②登陆报名系统填报信息→③现场提交资料→④查看审核结果公示→⑤查看安排入读学校的公示→⑥按学校通知前往注册。
(二)第一批报名时间:
第一批户籍适龄儿童(含符合在我镇入学条件的佛山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报名: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7:00网上报名,报名系统3月10日9:00开放接受报名,3月16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第一批报名方式:
第一批适龄儿童报名必须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可用手机或电脑登录报名,方法如下:(1).手机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二维码见附件2);(2).电脑报名输入网址: http://www.aabfb.com/xiaoxue/pmindex.asp进入。登陆“招生报名系统”,点击“填表报名”,然后按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填报。完成报名后,请家长返回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打印报名表”按提示打印报名表(能打印报名表即代表信息录入成功),打印后家长要认真核对报名表的内容是否正确。如需修改的,请在招生系统首页点击“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修改信息,修改后重新打印报名表。
(四)关于网上报名的重要提示: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儿童完成。
2.报名系统操作比较简单,在“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前都可以重新登录进行信息修改。请家长们一定要用真实信息报名,切不可用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尝试。如因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未能获得入学资格或影响学位安排优先次序的,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3. 报名系统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智能化指引,请家长们如实根据系统指引填报户籍、房产、社保等信息,请对照原件填写。
(五)第一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
提交资料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地点在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提交资料地点的设置只为方便家长提交资料,与入读学校无关。相关学校收集、审核、整理报名资料后,移交镇教育办复核,统筹安排学位,逾期不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入学申请。
各类学生需提交的报名资料:
1.芦苞镇户籍生需提交资料:
(1)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3)《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
2.三水区非芦苞镇户籍生需提交资料:
(1)儿童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3)《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
(4)以家长房产(可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报读依据的,除了提交上述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二手房必须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关系证明。
(5)以家长社保作为报读依据的,除了提交前3项资料外,还需提交父(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3.佛山市非三水区户籍生需提交资料:
(1)儿童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儿童与房屋产权人、社保参保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3)《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
(4)父(母)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二手房必须提交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的无需提交)。
(5)父(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的无需提交)。
4.佛山市外户籍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资料:
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儿童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4)《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
‚连续5年社保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儿童和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证明(到芦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3)《芦苞镇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表》。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父(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15类的政策性借读生提交的材料请按附件1《芦苞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的基本材料提交。
5.报名资料复印要求: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儿童父母页、儿童本人页。
(2)已备案购房合同复印购房合同的封面页、显示房产面积页、盖“合同备案专用章”页、购房人签名页。
(3)住宅房屋权属证书除封面页整本复印。
五、第一批审核公示
第一批报名儿童审核结果于2023年4月3日在“印象芦苞”微信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
报名资料最终审核结果公示完毕后,按照“①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高层次人才子女、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台胞子女→②芦苞镇户籍生→③芦苞镇外三水区户籍生→④三水区外佛山市户籍生→⑤其他类政策性借读生→⑥创新制造企业员工子女”的顺序分批录取。
说明:
1.原则上先按报读学校录取,如同一学校未能全部录取的,余下的由我办调剂安排至其他学校入读,不服从安排或逾期不注册者,不保留学位。
2.同类型户籍生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其他类政策性借读生按先父母户籍类后社保类的顺序录取,同属父(母)户籍类,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同属社保类,购买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如果购买社保时间相同的在芦苞镇居住时间长(以居住证为准)的优先。所有条件都相同的,通过抽签进行调配。
(二)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完成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方案另行公布,具体细则以芦苞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公布为准。申请积分入学并非保障全部入读公办学校,未能录取的普通借读生,请做好回原籍就读的准备。
七、公示和监督
(一) 发布招生公告时间:2月20日。
(二)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9:00-3月16日17:00。
(三) 提交资料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1:30。
(四)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审核结果公示时间:4月3日。
(五) 监督电话:87237166,联系人:胡老师。
招生信息官方发布渠道:
1.芦苞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印象芦苞”。
2.三水区人民政府网。
服务咨询:
1.联系地址:芦苞镇政府招商中心二楼。
2.联系电话:87233252。
3.联系人:曾老师。
★温馨提示★
三水区所有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均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1:《芦苞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附件2:手机报名:微信扫描二维码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教育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芦苞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委托监护公证书 |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
|
3 |
芦苞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芦苞镇监护人户口簿 |
|
|
4 |
芦苞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收养登记证》;芦苞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
|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芦苞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芦苞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
|
6 |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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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类 |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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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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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本区居住或工作的,持有佛山优粤A、B卡、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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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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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资贡献类 |
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的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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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芦苞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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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境外群体类 |
在芦苞镇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15 |
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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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它类 |
在芦苞镇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芦苞镇有效期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本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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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父母一方是芦苞镇户籍的非佛山户籍适龄子女 |
父(母)芦苞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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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社会保险费的最后缴纳时间必须在芦苞镇方可报读芦苞镇公办学校。(以社保证明为准)
禅城区召开推进基层司法所强基工程调研会
近日,禅城区召开推进基层司法所强基工程调研会。会议要求各司法所要以过硬的能力和优良的作风,全面提高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司法所强基工程落到实处,促进镇街法治建设,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和《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结合禅城的实际,会议对推进基层司法所强基工程提出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司法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区委打造“佛山之心”“六最”现代化禅城的要求,坚持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过硬的能力和优良的作风,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区司法局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司法所要按照相关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高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水平。
要主动破解难题。各司法所要紧盯强基工程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
要强化督促检查。区司法局各责任股室要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基层司法所,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帮助基层司法所解决实际问题。要盯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推动司法所强基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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