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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科工信局关于向社会购买广州市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工业发展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3-03-02     人气:281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概述:......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工作要求,落实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区委经济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快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村镇工业集聚区转型升级,为都市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载体和空间,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广州市荔湾区科工信局拟面向社会购买广州市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工业发展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和工业发展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0万元以内。

  (三)项目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开展荔湾区村镇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研究,形成专项规划(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数据摸查、专项规划编制和成果整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对村镇工业集聚区及进驻园区的工业产业项目进行前置产业准入审查,开展专家咨询并形成意见报告(预计评审2次)、提出产业监管协议意见;组织村镇工业集聚区招商推介活动(全区性招商推介大会或特定项目招商或外出产业定向招商)、政策宣讲活动各一次;开展荔湾区都市工业专题研究,形成分析研究报告(工作内容包括:组织1次外地学习调研、形成1份策略性调研分析报告、制定荔湾区都市工业楼宇的认定标准、制定都市工业园区遴选办法、荔湾区“工业上楼”指引);开展链长制工作专项研究,形成分析报告。

  2.项目要求

  (1)在服务期间使用的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成果时,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3)2023年9月份,组织村镇工业集聚区招商推介活动(全区性招商推介大会或特定项目招商或外出产业定向招商)、政策宣讲活动各一次。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3.服务成果

  成果报告符合实际管理工作需求,印刷版和电子数据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标注齐全、准确,规格统一,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可独立装订成册。

  二、项目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经费预算表列出使用明细(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承担过县区级或以上城市的产业园区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相关政策研究、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政策研究的项目经验(附合同关键页);

  5、其他过往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6、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一份,资料密封后,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三、评定标准

  由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从法定资质(即是否具备咨询业务范围)、研究思路、拟投入团队及咨询力量、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价,按程序确定受托机构。

  四、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7天)

  五、提交方式

  邮寄至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科;地址及邮政编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510375,逾期不受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日              


  (联系人:莫业博;联系电话:020-8140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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