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太阳“种”在心里!海珠区为来穗人员子女上了这样一课
“什么才是健康的心理?如何调节情绪?”“遇到生活和学习的压力时,要及时和父母、老师沟通啊!”近日,海珠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平安促进联合会等部门在来穗人员子女较多的五凤小学共同开展“把太阳种在心里”来穗人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活动。
讲座现场,心理老师运用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小学生心理健康标准、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保持阳光心态的方法、及时向信任的人求助四个方面向来穗人员子女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鼓励来穗人员子女保持阳光乐观心情、善待生命中的每一天。在互动环节,老师带领来穗人员子女尝试调节情绪技巧,大家兴趣浓厚,积极参与互动交流。
来穗人员子女纷纷表示,本次讲座受益匪浅,加深认识拥有健康心理、和家人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将会在学习生活中运用今天学到的心理调适技巧,营造阳光健康校园氛围。
(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办理租赁备案的用处还挺多的
别担心
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大学堂推出了
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视频
合同登记备案是什么?
登记备案对房东、租客又有什么好处?
房东不想备案,租客该怎么办?
……
跟着小穗一起来涨知识吧
根据广州住建局发布关于
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的通知
明确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且租赁当事人单方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对象
(一)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租赁企业租赁房屋,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经本机构促成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房屋租赁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方式
租赁当事人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或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申请登记备案。
(一)政务服务大厅
(二)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
所需材料
(一)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1.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资料;
3.房屋租赁合同。
(二)提供房源核验码的:
1.承租人信息;
2.房屋租赁合同。
(三)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四)变更或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提供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号码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凭证。
进度查询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受理后生成登记备案受理回执号,受理回执号作为当事人查询登记备案处理进度的凭证。
获取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完成后,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生成《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并提供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注意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将商事登记和税务征收中已经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及时共享至政务服务平台。
2.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已经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当事人可不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3.租赁当事人需打印《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应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补充完善资料。
2月15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谢明带队到广州交易集团总部调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梁文谦,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
谢明局长一行参观了广州交易集团总部办公场所,并在11楼的LED显示大屏观看了集团的业务宣传短视频,听取了罗俊茯董事长有关2022年集团深化转制改革和创新推进业务发展的整体情况介绍。2022年,广州交易集团抢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南沙方案》等政策机遇,完成各类要素资源交易量近580万宗,交易额超1.2万亿元。谢明局长详细了解了碳排放权交易、数据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业务的具体情况,对集团2022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在新的一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精神,全面落实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一张网”的要求,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作用,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广数所、广碳所等交易平台发展能级,助力加快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政策法规处 杨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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