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管线迁改监理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管线迁改监理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询比项目名称: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管线迁改监理。
1.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1.3概况:为配合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对其施工范围内的通信、燃气、供水管线进行迁改,具体迁改方案需配合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变化。
1.4建安费:暂定1475万元(通信部分暂按972万元、供水部分暂按107万元、燃气部分暂按396万元计算)。
二.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为准180个日历天。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
3.1服务内容:
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3.2服务质量:
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具体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报价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a.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或机电安装乙级(或以上)资质。
4.3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或机电安装工程或通信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4.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服务费用计取
5.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415000.00元,报价总金额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计费基数:1475万元,施工监理收费基价:415000.00元,工程类别: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0,高程调整系数:1.00,监理基本收费:406,120.00元)
5.2收费依据及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相关规定。通信工程: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0.85,附加系数1.0;供水工程: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燃气工程: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
5.3各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0-1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计取。
5.4结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终审的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算方式收取,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
5.5注意事项:本项目建安费为估算值,实际费用需管线迁改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后才确定。最终监理费可能与最高限价有相当出入,但监理费最高限价不变。各报价单位在报价前需充分考虑此因素。
具体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7.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7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8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八楼1号会议室) ,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033155
询比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1372690457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管线迁改监理询比文件.doc
2月27日,广州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高翔带领整改处负责同志,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前往从化区、增城区,对上级审计机关相关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跟踪检查。
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听取从化区、增城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报告后,高翔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举一反三地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要统筹兼顾,严防在审计整改过程中产生新的次生问题;三是要及时向审计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金德禄)
在从化凤凰城立交连接线工程现场
在增城柯灯山取水口工程现场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白鹅潭大道
3.主要迁改量:供水管及相关配套阀门等,包括供水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迁改,具体迁改方案需配合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变化。
二、工作要求
1.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现场勘察、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后续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4.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经参建各方确认的开工文件之日计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2.1和2.2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报价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询比资质要求。
2.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4.1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且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报价人拟委派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市政或给水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在报价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注册。
5.报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关于联合体
6.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注:施工部分: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设计部分: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7万元(包含工程施工和设计费用),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下浮率并计算出报价总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的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85.6万元(按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或预算价80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
超出项目最高报价限价范围投标无效;如低于项目最高报价限价的80%,报价人必须同时提交单独详细的报价成本的明细说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作人数、工作时间,单位人力资源支出、管理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等。评审委员会将据此作为判断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经评审委员会认可成本合理,方为有效报价。
3.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1)设计部分的结算: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并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2)施工部分的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结合中选时的下浮率及合同的计价方式作为结算的依据。
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4. 本工程因现场位置受限,迁改时107万元为理想条件下全部迁改的最高限价,实际施工费用以管线业主批复的迁改方案为准。实际施工可能会与最高限价有差距。联合体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3月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3月8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八楼1号会议室) ,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033155
询比代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1372690457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附件:白鹅潭大道(上涌直街-信义会馆段)工程-供水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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