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道路排水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道路排水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以荷办复〔202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道路排水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包括高明河桥底辅道、河村山后汇车道、新庄北侧辅道、塘肚村主路、楹香汇车道沧江收费站出口汇车道等;(2)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道敷设、雨水井、雨水口等排水设施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建安费为6187047.99元。
2.3 计划工期: 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187047.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服务,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招标文件费转入代理指定账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现场缴纳。)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2.1 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三清路76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傅秀珍
电 话:0757-882892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康明妍
电 话:0757-88630279
传 真:0757-88630279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项目概况
顺德区殡仪馆鲜花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SD)WZ0068
项目名称:顺德区殡仪馆鲜花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顺德区殡仪馆鲜花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殡仪馆鲜花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若投标人是中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须提交《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附表二),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且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提供承诺函及向小微企业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殡仪馆鲜花及礼仪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4月06日至2023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演示U盘提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8:30-9:30,演示U盘提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演示视频U盘(如有)提前前往开标现场。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8.各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监管部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监督与绩效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
联系方式:0757-2229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方式:0757-86260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6260021
4月7日,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股份社“66号鱼塘”资产项目在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三资”智慧云平台上正式发布交易公告。这是佛山市推动“三资”管理服务改革以来首宗通过佛山市统一平台网上竞投的项目。
这是顺德农村集体资产提级交易的首次尝试,也是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佛山市在统一网上交易平台(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三资”智慧云平台)进行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投的重大突破,成功扭转过往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
这一试点举措将探索落实集体资产从村级提出交易意向申请、镇级进行交易方案审核、区级开展交易信息发布、市级全面实施统筹部署的全流程管理实操路径,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模式的转变跨越,为后续全面推广集体资产网上交易模式提供可行经验借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中“市级统筹、区级交易、镇级审核、村级申报”的运行机制平稳落地。
竞投项目详情
勒流街道西华股份社“66号鱼塘”公开竞投项目,是顺德区首批试行佛山市“三资”智慧云平台线上交易运行机制的项目,项目是位于勒流街道西华村大坦坭箩片区的5.6亩农用地(鱼塘),起拍价4800元/亩/年,目前项目正在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向竞投人。有意向者可通过“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查看有关信息。项目将于4月15日上午9时起开始竞投。
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三资”智慧云平台可让意向竞投者足不出户就了解到竞投信息,参与到网上竞投,轻松掌握关注项目动态,大大减少时间和空间成本,为用户提供轻松、便捷的交易体验。
据悉,全面提级交易是本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由分级交易转变为区级交易为主,由线下交易转变为网上全流程交易(线上交易)为主,应上尽上。
接下来,顺德将在市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集体资产网上交易,按照“市级统筹、区级交易、镇级审核、村级申报”的运行机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应用,全面激发社会参与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的活力和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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