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308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有所调整
在执法权下放镇街2年多后,进一步推动依法规范科学精准赋权镇街基层据统计,全市累计优化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376项,其中禅城区23项、南海区74项、顺德区67项、高明区75项、三水区137项。
合并各区相同事项后,全市合计优化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308项,其中因专业性强、镇街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等原因,予以收回事项205项;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等原因,予以清理事项103项。
2021年1月,佛山首批调整下放32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权3632项,随即相继印发《关于镇街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加强事权下放运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等系列文件,加强统一指导,全面规范事权运行。
根据事权运行情况,佛山及时开展评估研究,按照“自下而上梳理,聚焦问题突出领域”的原则梳理需要优化调整的综合执法权,实际执行中,考虑到佛山市五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一,镇街承接业务基础能力不一等情况,由各区聚焦本区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允许调整执法事存在合理差异,稳步推进优化镇街执法事项清单。
今后,佛山将从有利于镇街高效处理问题、高效决策、高效推动发展的角度出发,从下放、收回、清理等方面,建立动态优化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完善镇街执法事权目录,向镇街科学放权赋能。
镇街承接下放执法事权后,对外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佛山围绕执法统筹协调、执法标准化、执法能力提升等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机制。
一是重点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用,推动全市32个镇街的综合执法委员会主任升格为由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指导五区出台《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跨部门跨镇街执法联动协作、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规范,切实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对镇域执法工作的统筹决策、指挥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
二是以“粤执法”为信息化支撑,推动镇街执法程序标准化规范化。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32个镇街累计在“粤执法”办理案件77193 宗,其中行政处罚20132宗,行政检查56472宗,行政强制589宗,数量居全省前列。同时,推动禅城区南庄镇和顺德区伦教街道办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标准化,设置必要的执法调查询问室、听证室、涉案物品保管室和音像记录设备等,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镇街对标对表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三是注重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压实市、区执法部门对镇街的“传帮带”职责,推行“导师制”和驻点带班指导,开展“三个一”指导活动,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案例研讨会、执法业务评比、业务培训、执法调研等,至少开展一个执法案件带班指导,至少出台一份关于典型案例编撰、重点问题答疑、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规范等书面指导材料,加强基层执法业务培训,提升镇街综合执法水平。顺德区连续举办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认清当前佛山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切实做好新发展阶段的行政执法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佛山坚持持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动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一是全领域实施减免责清单制度。佛山公布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广旅体、交通运输等18个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合计共844项,其中免处罚清单433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408项,免现场检查清单1项,免强制措施清单2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通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服务理念,推行柔性执法和法治体检,致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二是打造智慧执法协同新模式。南海区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对接优化城市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一网统管等业务数据,建立起佛山市“群众网格员吹哨、镇街执法人员报到”的智慧执法协同治理新模式。目前南海区智运平台收到申请执法介入到“粤执法”平台案源数据共10201条,其中案源办结10156条,转行政处罚案卷7宗,转行政检查案卷38宗,有效提升基层执法效率。
三是加快推广非现场执法监管,上线非现场执法系统,对非现场执法涉及的应用场景、应用方式和执法规范作出明确要求。目前累计开展非现场执法云巡查任务97次,导入行政检查对象451474家,匹配粤商通98270家。创新打造以“无人机执法”为主的现代化非现场监管方式。南海区出台《关于规范应用无人机开展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利用5G网联、无人机巡航、AI智能分析、物联网感知等组合技术手段,构建了“天上看、空中拍、地上巡”的“空天地”一体化治理体系,目前已形成近30宗无人机行政执法有效案例,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佛山市司法局将继续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围绕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镇街的落地落实,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执法“观察期”等举措,着力解决好改革中、改革后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权责统一、高效便民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3-2024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202304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3-2024年饭堂食材配送单位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备注: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预算总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达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财务状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2023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2)参加投标响应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高明区杨和镇禄堂侧合和大道区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方式:0757-88808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博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千彩街38号盈彩花园2座1层之3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28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 话:0757-88828863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5、16日参加文化考试。
2.考试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九佛西路280号广东白云学院钟落潭校区。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前考点学校不对考生开放进行“考前踩点”。考生可在考前一天到考点学校正门查看考场安排、学校平面图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考点学校官网(http://www.baiyunu.edu.cn)、官微(微信号:gdbyxy)等渠道线上了解考场安排和考场分布,或在考试当天提前进入考点后进行“踩点”。
2.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有序离场。
3.考生只准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严禁将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点。
5.考生应在答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考试规定,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试期间,如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在即,希望广大考生放平心态,积极备考。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发挥水平,取得好成绩!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