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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3-05-10     人气:177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作者:
概述:......

  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XGZ202304C423。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3.8万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28.2万元,包组二:人民币25.6万元)。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不需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需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估(需组织专家评审);

  包组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供应商可选择单个包组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如果供应商同时对两个包组进行响应,每个包组的响应文件需分别独立制作封装。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分公司磋商,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任意一种报名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hxzb.cn/),在报名入口-下载附件栏下载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连同报名资料(详见下方其他补充事宜)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336672775@qq.com)。报名资料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593,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4924,余小姐。)现场报名的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09:30。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23年5月19日09: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dhxzb.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石路基5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栋11楼广东华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64924

传真:020-87564924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87564924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技术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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