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C2023010GM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4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项目执行标准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符合银保监《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是保险总公司或者保险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总部须授权),但须符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规定的区域经营范围;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磋商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原件在核对后当场退回。)
八、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十、 开标地点: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4楼)。
十一、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
十二、 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zcgc.com/)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欢成巷五巷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82119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10楼
联系人:江先生、康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0757-8863027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王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康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82119
联系电话:0757-88630279
项目概况
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富湾转盘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0948
项目名称: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富湾转盘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7,352.3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富湾转盘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7,352.39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8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 或 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1)近半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2)近半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任1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 或 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 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富湾转盘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明区乡村振兴示范带荷城街道精华段项目-富湾转盘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须提供网页截图) 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2)须提供供应商(扣取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磋商响应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4)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磋商响应竞争,如本磋商响应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磋商响应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磋商响应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的原因,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自行编制并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荷城街道办事处(http://www.gaoming.gov.cn/gzjg/gzjzfjdbsc/hcjdb/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正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31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新村二队41号之4商铺
联系方式:0757-8362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3620908
项目概况
伦教医养中心护理及后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4254
项目名称:伦教医养中心护理及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57,82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伦教医养中心护理及后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57,829.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伦教医养中心护理及后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伦教医养中心护理及后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医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常教居委会新城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7729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7-81851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7-8185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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