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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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云投审〔202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关于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招标的核准意见》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 2 条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3220 万元。
2.3 定额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972437.69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位于佛山三水新城北湖、南湖片区内,共包含两条新建道路及一条拓宽道路,分别为东湖南一路、东湖南二路、碧云路辅道。其中东湖南一路为北南走向,路线全长约 152.455m,红线宽度为 26m,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 30km/h;东湖南二路为北南走向,红线宽度为 26m,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 30km/h;碧云路辅道为东西走向,西起大朗涡涌边,东至现状碧云路匝道,全长约 529.31m,单向双车道,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40km/h(局部限速 20km/h)。
招标内容为三水区云东海东湖南一、二路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内容。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施工类企业)。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综合类)(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1900万 或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5 月 1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7.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0757-6689023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1993027
传 真:0757-81279048
电子邮件:gdzczb@126.com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邮 编:528000 2023 年 5月 10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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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渠改造工程项目以GC2023(GM04)XY00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明区更合镇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54634.70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高明区更合镇平塘村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水渠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工程内容为水泥混凝土、混凝土渠道等,具体详见工程预算。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49171.23元,不设下限。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关部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并限制从事工程招投标业务。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投标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档案电子版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壹仟元整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6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明区更合镇西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43546911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曦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35号3座1311之一商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5732123
传 真:
电子邮件: 1134895988 @qq.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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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安装(第六批)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B202302-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安装(第六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7(透析机):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采购计划有重大调整,本采购包终止招标,待采购计划调整后重新安排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7(透析机)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采购计划有重大调整,本采购包终止招标,待采购计划调整后重新安排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7(透析机)代理服务费金额:0.99540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7(透析机)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联系方式:0757-66890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联系方式:0757-8771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7710881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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