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四加强”做好“五一”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2023年“五一”期间,广州市黄埔区有力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通过“四加强”措施,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一、加强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各场所责任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底线思维,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二、加强应急演练
督促各场所制定完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流量较大的寺观教堂的重视和现场人员流量的研判、控制和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人员伤亡事件和交通、火灾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
黄埔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春辉及区民宗局有关领导深入法雨寺、华峰寺等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做到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督促场所特别要抓好用电及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风险防控。
四、加强值班值守
制定完善“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
宋祐铮同志现为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自2022年8月派驻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任第一书记以来,紧紧围绕第一书记职责和城中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真抓实干,聚焦“摸底数、强组织、保安全”总任务,围绕“短期保稳定、中期抓提升、长期促发展”治理目标,用实际行动践行驻村第一书记的责任担当。
一、抓党建,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狠抓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党建引领是根本。宋祐铮同志把“抓党建、促振兴”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扑下身子,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大党委等各项制度,组织村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书籍。三是运用好各类党建平台。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利用“大党委”平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强治理,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摸清实有人口底数和实有房屋基础信息。目前,江南村共摸查实有人口15000余人,村内有出租屋1500多栋,现设置综合网格17个、最小服务管理单元47个,现有专职综合网格员7名。二是积极参与江南村的环境整治。针对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村委干部实地调研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做好番禺区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首场现场交流会有关工作。三是指导村“两委”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日常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三、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是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提出可行性措施。二是解决菜地浇水问题。会同村“两委”在河堤上方架设自来水管道,解决菜地浇水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积极走访慰问。积极走访慰问村内低保、五保家庭、老党员、困难户和老人活动中心老人,送去党的温暖,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局机关党委)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1台无人机,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配置要求
项目内容:用于开展违法建筑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等。
配置要求:大疆 DJI Mavic 3 Classic无人机带屏遥控器+DJI Mavic 3系列畅飞续航包(单肩包)+256GB内存卡1个+随心换2年。
四、项目预算
总价2万元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 及承诺书等(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提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桥中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8:00;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75105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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