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广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传承人自愿申报、各区各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小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形成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70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警安街1号2606室
邮政编码:510170
电子邮箱:gzswgljfyc@gz.gov.cn
联系电话:020-38925432、38925434
附件:广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70人).doc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12日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1台无人机,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配置要求
项目内容:用于开展违法建筑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等。
配置要求:大疆 DJI Mavic 3 Classic无人机带屏遥控器+DJI Mavic 3系列畅飞续航包(单肩包)+256GB内存卡1个+随心换2年。
四、项目预算
总价2万元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 及承诺书等(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提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桥中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8:00;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175105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5月11日下午,市迎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级调研员马广聪一行到荔湾区开展国家卫生迎复审工作调研座谈。荔湾区副区长叶辉,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座谈。
调研组听取了荔湾区各专项组迎复审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资料台账,并与区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最后对荔湾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巩卫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举措贯彻落实;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基层和各级各类单位巩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各单位、各街道做好常态化管理工作。
下一步,荔湾区将积极推进区迎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集中办公的工作,持续开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和农贸市场整治、生活饮用水安全、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生态环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专项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确保各项迎复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巩固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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