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 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 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品牌是一种符号,是一种语言,更是企业乃至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每年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今年主题是“中国品牌,世界共享;品牌新力量,品质新生活”。多年来,增城区狠抓品牌培育和保护,催生了许多增城名优产品品牌和知名企业品牌。
据了解,目前,全区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总量居全省各区县第一。累计获得国家专利奖5件,今年一季度实现发明专利授权149件,同比增长35.5%,增速广州各区第一。索菲亚荣获第五届广州市市长质量奖,为本届市长质量奖5个获奖企业之一,实现增城区市长质量奖零的突破;索菲亚、珠江钢琴、绿聚来、纽恩泰4家企业获“广州优秀质量品牌企业”,5家企业12项企业标准上榜标准“领跑者”榜单,有效提升了增城区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形成增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以质量强区为抓手 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
增城区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多个区级行政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开展“质量强区、强业、强企、强基”活动,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体系,提升品牌设计、推广、维护能力,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新优势,推动全区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增城区持续利用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日、世界标准日开展质量品牌公益宣传,向全区群众普及质量品牌知识,大力弘扬质量品牌文化,让关注品牌与质量、保护品牌与商誉、重视品牌与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严厉打击在商标印制及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保护品牌发展环境。
以地理标志为引领 推动区域品牌价值提升
地理标志不仅代表了相关特色产品,也是一种具有历史沉淀、文化传承的地域名片。近年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围绕荔枝、丝苗米、迟菜心和“增城小吃”等特色产业抓品牌建设,将“增城荔枝”“增城丝苗米”等5个名优农产品打造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全省高品质地理标志和地方特色品牌集聚区,助力乡村振兴。
同时,区有关部门以推进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保护为抓手,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名优品牌战略、技术标准化战略有机结合,成功发布正果云吞、兰溪濑粉、鲮鱼皮、派潭盖仔粉、朱村鸡饭、东江鱼包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标准,并挖掘兰溪荔枝、增城小吃、增城妈妈、增城工匠等具有发展前景的名优特色产品,作为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进行申报培育。
此外,增城区协调推进增城迟菜心、增城挂绿、增城荔枝、派潭凉粉草等4项市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定工作,组织荔枝企业申报“广州市高价值地理标志企业”,支持增城区企业参与“中华商标品牌展”“粤地优品”“大湾区商标品牌赛”“美食品鉴会”等品牌展会及赛事评比活动。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联合海关全力支持增城地理标志出口,助力增城区名优特色产品开拓竞争海外市场,促进区域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
以质量提升为脊梁 支撑企业品牌提质增效
优秀的产品品质,释放品牌强劲动能。对此,增城区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研发应用,推动72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用于生产经营中,鼓励企业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和首席质量官制度,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比对提升,建立健全高质量标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驱动企业效益和产品、服务质量提升,最终实现品牌商誉的提升,成为品牌标杆。
针对中小企业质量品牌知识匮乏、品牌提升成本较高等问题,增城区还有机整合行政资源和技术机构力量,有机融合品牌培育的各种要素资源,成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纾困专项行动,将主导制订标准、获认证认可、注册商标等作为增值品牌服务项目,对辖区重点企业、特色产业实行靠前服务,精准满足企业需求,深受企业好评。
以技术革新为动力 形成质量品牌竞争优势
增城区定期组织区长质量奖评选,聘请专家为区重点企业的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品牌竞争进行问诊把脉,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企业提升竞争优势。2022年,通过出台《增城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功推动广东坚宝电缆有限公司、南方珠江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粤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实业有限公司12项企业标准上榜2022年度电缆领域标准“领跑者”榜单,今年电子五所、五所仪器等4家单位完成“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研制发布。其中,“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等3项国家标准等同采用IEC相应国际标准,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强了企业和国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彩虹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禁毒专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岗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辖区派出所负责政审工作并加盖公章;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持有社工证或有禁毒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5.年龄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caihjzz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彩虹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5月27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彩虹街道办事处九楼(地址:荔湾区周门南路27号九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按照用人单位通知,自行前往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19013,监督电话:8163959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彩虹街道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荔湾区彩虹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各位有关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5日举行,为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广大考生认真履行自己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现将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见附件),请各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学习。
在即将到来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考生认真备考,诚信考试,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
祝愿广大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df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