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逢源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我街于2023年5月5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发布了《荔湾区逢源街道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根据报名情况,社区组织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为确保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的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1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报考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 “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党龄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延长报名时间:5月15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二楼,联系电话:81815648,联系人:姚小姐、梁小姐,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逢源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本公告由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岗位需求表.docx;
金花街道拟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聘请2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有关工作,最终以比价小组选评确定(在已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单位为本项目的承办人)。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一)项目内容:金花街道劳务派遣聘请工作人员。
(二)项目时间:2年
(三)项目资金:控制在人民币36万元内。
(四)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聘劳务派遣公司,所需人员:项目部工作人员2人,具体要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以甲方指定期限(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正常经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三、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
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2023年5月19日0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需要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报价方案、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二楼。
五、投标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金花街道比价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资质服务优先原则、同类项目经验丰富、提供的方案是否合理、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为投标单位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约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投标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11号
联系人:黄先生,020-81067345。
联系方式:020-81067345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
(图:荔湾区召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总结会暨业务培训会)
(图:市民政局相关处室业务负责同志解读相关政策)
5月11日下午,区民政局在广州利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荔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年度总结会暨业务培训会,市民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各街道及项目承接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5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项目承接机构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详细阐述了一年来为我区73名精残人士开展服务情况;区民政局针对建立联络员制度、服务对象排查、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市民政局对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
区民政局副局长林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多部门联动,二是加强服务需求底数摸排,三是完善服务网络和转介机制,四是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此次培训使区相关部门、各街道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有效助力我区精残人士开展高质量社区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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