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道公开招聘聘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文学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电脑常用办公软件。中共党员优先、持驾驶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山大道东214号320室。
3.报名资料:①《招聘报名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未按期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单位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察不合格或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的笔试、面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操作指引等规定要求执行,请报考者严格遵守。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288602。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鱼珠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根据有关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9日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应聘岗位 | 是否录用 |
1 | 樊安琪 | 女 | 工作人员 | 是 |
三、意见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同志的录用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的方式向黄埔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用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育才路7号黄埔康苑4楼
受理电话:020-82519120 020-82089973
广州市黄埔区康园工疗站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5月16日上午,增城区长霍阳主持召开区政府、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深刻吸取海珠区“5.14”火灾事故教训,听取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全区1-4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汇报,传达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专题会议精神,审议《增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一要深刻吸取海珠区“5.14”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力量加大村级工业园、“三小”场所、城中村、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安全管控,严防极端天气引发安全事故。三要切实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高增城区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四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值班值守、督导检查、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要严密工作措施,全面排查梳理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大型货车及摩电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情况,实现及时动态清零目标,最大限度将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在事前、消除在萌芽。要压实工作责任,督促道路交通运输类企业和道路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引导,持续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平台释放严管严查信号,引导全社会自觉养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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