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地块竞投公告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地块竞投公告
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定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3时在锦丰南宁组永宁社(地址:勒流街锦丰南路28号对面)对本组茨菇塘地块进行竞投。
一、竞投资格要求:参与竞投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锦丰南宁组户籍居民。凡有拖欠本组款项的人员,必须在本期投包截止报名前交清拖欠的全部款项,否则无权参加投包。
二、请有意参加竞投者在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上班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本组指定的银行存入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作竞投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银行转账凭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投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开户银行:顺德农商行众涌支行
账号:06168600973436
账户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
报名地址:勒流街锦丰中路1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25530287
锦丰股份合作经济社(南宁组)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仙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单位详细名称)委托,将于2023年5月29日8时起至2023年5月29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资产处置平台,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股份社旧办公楼之一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5月29日8时起至2023年5月29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意向方可通过关键字搜索竞价资产。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 编号 | 资产 地点 | 占地面积 | 建筑 面积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 保证金(元) | 加价 幅度 (元) | 租期 | 资产 权属 |
1 | 股份社旧办公楼之一 | 2010007 | 仙涌村 | 30平方米 | 30平方米 | 金融类 | 49000 | 48000 | 200 | 5年 | 仙涌 联合社 |
1.1资产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仙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对股份社旧办公楼之一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具有金融服务类的资质单位。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对农用地不得擅自填土。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8000元。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7.联系方式
招租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23811023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资产处置平台,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仙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5月17日
工程名称:黎冲村状元文化楼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7时00分止
黎冲村状元文化楼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0日17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砥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7479358.53 | 刘健丽/粤2442014201511320 | 230日历天/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电 话:0757-83130231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邮 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57-89383894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北路60号东成财智中心3栋406室
邮 编:528200
附件:09-评标公示.zip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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