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
5月16日,禅城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贯彻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会召开。会议部署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强调要全力打造地级市中心城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样板,充分发扬禅城铁军精神,努力在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会上,《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行动方案》发布。根据行动方案,禅城提出“抓好一三五,做强百千万”,实现“一年开局起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显著变化、十年根本改变”的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区GDP突破2700亿元;到2027年,全区GDP突破3000亿元;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率先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
会上,禅城区委书记严冰表示,要深刻理解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战略考量,找准禅城在其中的实践落点,清醒认识禅城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禅城在落实“百千万工程”中的潜力板和发力点,在全省发展大局中体现担当,把短板变成潜力板,加快实现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强调,要以走在前列、勇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全力打造地级市中心城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样板。要聚焦服务大局,完善对口帮扶机制,抓好产业有序转移,深化市内产业联动互补,高站位做好对口帮扶协作。要聚焦盘活全局,以东西均衡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域城市化,以高效空间与高端产业深度融合为抓手做强城市经济,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构建城乡优质生活圈,高水平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要聚焦做强主战场,深入实施“五个行动”,全力支持镇街做强产业培优育强的主战场、用地提质增效的主战场、形态格调提升的主战场、绿美生态共建的主战场、综合服务提质的主战场,全面提升镇街综合实力;突出做强各镇街主导产业,加快构建全链条大招商体系,高质量推进千亿镇街建设。要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打造美丽经济、都市田园、善治乡村及抓好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等重点工作,高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会议强调,要集成发力、协同落实,坚决打好打赢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的全面战、总体战。关键要处理好重点用兵与全域作战的关系,处理好短期成效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专项考核与常规考核的关系,充分发扬禅城铁军精神,努力在高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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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禅城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区上下坚定信心、凝聚强大合力,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开创法治禅城建设新局面。
佛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祖辉,禅城区委书记严冰出席会议并讲话。禅城区区长盘石主持会议。
书记区长挂帅 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直以来,禅城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创新,取得了一系列扎实成效:全区共有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数量位居全市第一,12个“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禅城连续十年在市平安建设考评中获优秀等次;“数据赋能打造智慧社会治理新格局”获第八届“粤治—治理现代化”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实践”获命名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等。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并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23年开展。为了争创示范区,禅城区制定了《禅城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会议上,禅城区副区长邓建勋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此次创建工作,在禅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双组长。创建工作总体上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接下来,禅城区将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条件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
刘祖辉表示,禅城要凝聚工作合力,找差距、补短板、出品牌,整体提升全区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为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禅城样板”。
赛龙夺锦 争当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是目前法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是彰显一个地方法治建设水平的“金字招牌”。禅城区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会议强调,做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最平安”这条赛道竞标争先、赛龙夺锦,争当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标杆引领。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扬铁军精神,迅速行动起来,以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方式,对照创建要求,抓住重点关键,细化创建举措,高质高效完成创建任务,打响禅城法治品牌。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树牢全区“一盘棋” 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凝心聚力,共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首创首成,创则必成。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关键在于行动、根本在于落实。”严冰强调,全区上下要扛起“创建”的使命,强化“示范”的担当,拿出“铁军”的作为,坚决打赢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这一场攻坚战、整体战,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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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更科学合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区审计部门意见,我局对《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三府办〔2020〕13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政府通过“保险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成长性高、经营稳健的中小微企业最大限度给予无抵押融资支持,并保持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与正常的抵押融资成本基本持平,实现了对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解决的兼顾,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全区自“保险贷”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底),累计向449家企业放贷467笔,贷款金额超11.99亿元,合共为上述企业减免保费1917.62万元。2022年全年放贷81笔贷款、贷款金额25340万元,同比增长37.01%,为企业减免保费503.5万元。上述数据表明,随着我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不断向前推进,“保险贷”业务的需求也呈增加态势。为更全面更合理地助力发展,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获得感,我局在上述背景的基础上,起草了本修订稿。
(二)相关政策文件
我局根据《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粤金监〔2019〕58号)、《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子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佛金融〔2023〕6号)以及区审计局《佛山市三水区审计局关于对三水区2021年度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告知函》(三审函〔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修订)》,进一步完善政策严谨性,更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科学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修订主要内容说明
本次修订以上位法为主线,对《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三府办〔2020〕13号)作了系统的完善,扩充了扶持对象,并以更合理的贷款责权分担,加强资金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要求。将“保险贷”实施意见规定的利息使用条款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相抵触部分删除。二是当出现企业提前还款时,明确合作金融机构的职责和处理方法。明确合作银行必须实时充分掌握贷款企业使用贷款情况,及时与合作保险机构及“保险贷”工作办公室就当月贷款情况进行三方核对,当出现企业提前归还或结清贷款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作保险机构及“保险贷”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相关情况,负责敦促并协助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合作保险机构提供相关退保资料,而合作保险机构亦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办理退保手续,确保及时退还保费至“保险贷”专户,防止财政资金流失。三是明确中小微型企业的首贷户为“保险贷”重点扶持对象。首贷户是指从来没有在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的用户,合作银行和保险机构应靠前服务,提高首贷户对接精准度和实效性,做到“应贷尽贷”。四是设置贷款利率上限和合作银行机构每年开展“保险贷”业务不低于1000万元的条件,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的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 倍,实实在在缓解区内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压力,与此同时,压实合作银行作为“保险贷”业务开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已有的激励措施提升银行开展业务积极性,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扶持。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的通知.pdf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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