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光华同志出席区防汛防风应急演练暨三防技能大比武活动
5月10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我区应急防控能力,越秀区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暨三防技能大比武活动。区长罗光华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李汉超、三级调研员童水兵应邀出席,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防灾室周小清主任对此次演练进行了点评。
罗光华对参演队伍表示了诚挚问候,并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本次演练活动筹备周密、组织有力、贴近实战,各应急队伍行动快速、施策精准、全心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罗光华强调, 5月下旬将进入“龙舟水”强降水集中期,各部门各街道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六个宁可”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一要提高应急抢险工作能力,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把演练当作实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持续提升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科学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二要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雷暴大雨、短时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提前做好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确保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到位。三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检查,准确及时掌握所管行业领域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措施上一抓到底、责任上一环不漏,确保我区平安度汛。
区领导郭环、邹春燕,市地铁集团、市排水公司和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5月16日,越秀区直机关工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讲座,越秀区直机关40多个直属党组织的党务干部、党员代表近250人参加了主会场讲座,同时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张海梅教授作专题辅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深刻内涵和战略任务,作了全面深入的辅导。讲座视野开阔,论述精辟,内容翔实,受到广大党员干部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
大家认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特色和时代标识。从“发展”到“高质量发展”是质的提升和飞跃,意味着我国发展阶段的转换,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变得更加紧迫。工委专门举办辅导讲座,帮助机关党员干部加深了党中央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逻辑、现实需求、丰富内涵的理解认识。大家纷纷表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五个方面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有了全新的认识。作为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担当作为、实干笃行,自觉贯彻落实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战略任务,奋力推动越秀区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 项目名称:彩虹街西华路片区微改造(冼家庄、环彩、西园、中兴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256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0时0分~2023年6月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25.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8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8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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