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对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FCG20230523
二、 采购项目名称: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6143.24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1 |
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1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6)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将被拒绝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720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610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72056
邮编:528305
(三)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6108
佛山市都市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3: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1.佛山市都市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属下1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物业月租金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面积(㎡) |
月租金 单价底价(元/月/亩)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租期 (年) |
年租金递增% |
1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溶洲段佛开高速公路东侧(原肉联厂)土地 |
274145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8307.02 (约12.46亩) |
7334 |
91381.64 |
20 |
租金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每周期在上周期的租金基础上递增10% |
备注:本物业前四年租金以两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即竞得人须连续2次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四年之后以6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2.地块情况:
(1)土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溶洲段佛开高速公路东侧(原肉联厂),地块四周均为溶洲村使用土地,其中东、西、北侧为溶洲村现存物业,南侧进出口道路为溶洲村权属村道。据了解,溶洲村拟对该道路进行封闭利用,建议竞租人自行向溶洲村了解南侧道路使用相关问题。
(2)租赁土地内西面约4200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由出租人拆除,拆除地上建筑物后土地整体(8307.02平方米)移交竞得人,正式计算租金的起始时间按双方交接确认书的实际交接时间开始计算。
(3)地块内的东面约4100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相连,该建筑物由竞得人拆除,拆除时不得造成周边建构筑物损害,因拆除涉及纠纷及责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承担。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含);近5年无不诚信记录(以信息发布当日往前顺推)。
2、具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登记“物业管理”时间作为起始时间),且在管土地不少于12亩。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序号 |
资格条件 |
文件内容要求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含);近5年无不诚信记录(以信息发布当日往前顺推)。 |
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等相关资料。 |
2 |
具有5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登记“物业管理”时间作为起始时间),且在管土地不少于12亩。 |
提供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土地管理(或出租)合同等相关资料。 |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市都市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地址: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东216号)。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5: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领取竞租文件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委托授权人领取竞租文件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下午5: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5365010400283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及准入条件相关资料,办理时间段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下午3:0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3: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都市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3085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东216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佛山市都市田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有物业竞租(2023年第2期)竞租文件.doc
7月4日,“佛山韵律·群英荟萃”佛山市群众艺术花会(音乐)决赛在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二楼艺术剧场举行。三水区的2个节目进入决赛,与全市其他11个音乐节目同台竞技,分别获银奖和铜奖。
“佛山韵律·群英荟萃”佛山市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每三年举办一届。本届参赛的音乐作品类别十分丰富,涵盖了器乐、声乐等方面,其中声乐包括了小组唱、表演唱等演唱形式。多元化的展示,令人目不暇接,视觉效果极佳。决赛各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都是佛山本土群文艺术的佼佼者,他们植根本土,运用岭南地域特色,讲出广东故事,让观众在观赏作品的同时,倾听时代之声,领略大美佛山。
三水区报送的小组唱《新征程 创未来》和电声乐队《夕阳小镇》在五区众多节目中脱颖而出,分别获银奖和铜奖。其中,《新征程 创未来》还将作为佛山代表节目之一参加省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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