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莲塘沙涌工业区A座厂房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莲塘沙涌工业区A座厂房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塘沙涌工业区A座厂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莲塘沙涌工业区A座厂房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2104.6㎡,包含土建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等。预算价为792123.13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进场施工通知的次日起计,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包含土建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为:752665.76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6672.23元。超过投标最高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报名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投标报名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报名,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法人证明书;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获授权人身份证明;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为此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相关网页页面;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时间: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①网络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公司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yonggu201911@163.com;咨询电话:159 8912 7770。
②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1号四座五层1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账户名称: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2010078801900004878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
8.投标保证金
8.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2.1 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8.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9.1.2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
9.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村委会二楼会议室
9.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仅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即不授权他人出席),法定代表人视为授权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10.异议与投诉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0.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其他
11.1 本次招标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莲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村委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1号四座五层15号 |
联 系 人:陈生 |
联 系 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2519112
|
电 话:159 8912 7770
|
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对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ZFCG20230523
二、 采购项目名称: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6143.24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1 |
马东村临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1项 |
1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6)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非中小企业将被拒绝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资格最终以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一、磋商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7205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6108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872056
邮编:528305
(三)采购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6108
7月7日上午,市水利局赵颖局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协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市委书记督办绿美佛山生态建设系列提案办理工作。
会上,办公室、水环境治理科、河湖管理科等相关科室汇报了目前提案办理进程情况以及与有关政协委员初步沟通情况,从如何办好、办实有关提案,落实两个100%沟通要求,争取政协委员的支持和满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赵颖在听取汇报后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督办绿美佛山生态建设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正式答复前,要做好与政协委员的充分沟通,做好面对面的对接联系,听取委员们的预期和设想,邀请委员开展现场调研,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二是要切实落实局内部办理工作分工,就有关调研和座谈安排、答复意见起草、对接协调工作等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科室、人员,确保准备到位。三是要办实办好有关提案,通过专题调研以及与相关部门互动沟通等方式,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事项的落地见效。
刘剑锋副局长、杨冬风四级调研员及办公室、水环境治理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办等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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