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5526套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共5526套推出分配,10月17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轮候家庭意向登记,12月26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43个,总套数为5526套,房源详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注:1.各房源租金标准、最新的物管费可查阅《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
2.物管费标准为*的房源为零星公租房,根据房源的实际情况支付相关费用。
2023年11月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三、分配原则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分配对象还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即:4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二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分配对象自愿选择参加配租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需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在首个租赁期内,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2)属孤寡老人家庭;(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9)属离婚妇女;(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13)轮候时间超过3年(3年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14)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15)属烈士遗属家庭;(16)属转业复员军人家庭;(17)属其他退役军人家庭;(18)属现役军人(含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或现役军人家属家庭;(19)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0)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21)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43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剩余房源是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四、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五、看房
(1)样板房开放。今年推出分配房源中的房源点(除部分零散房源外)开放样板房,市民可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看房。(其中: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城壹宜居;珠江住房租赁公司APP名称:珠江租赁。)
(2)网上看房。市民同时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部分零散房源无VR看房)。
六、温馨提示
(一)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如获配租后放弃配租的,将按规定自弃租次月起重新轮候,具体详见《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相关内容。
(二)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相关规定,本次公租房分配采取先摇号预分配取得配租资格,再对获得配租资格的对象进行资格复核的方式,经资格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所获预配租房屋的入住资格、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及配租资格。
(三)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23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或致电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893-9111)、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咨询。
9月下旬,为加快新市民融入社区生活,提升新市民获得感,顺德龙江在新市民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文华社区内开展“党群同乐迎中秋,践行文明新风尚——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新市民融合系列活动。本次系列活动共开展10场,包括中秋晚会、游园会、中秋DIY体验和亲子朗诵比赛,活动内容形式丰富多样,覆盖辖区内新市民较为集中的各主要商住小区,共计超4000名新市民参与到其中,其乐融融。
9月23日,文华社区网格员在居委会的带领下,率先在恒大翡翠、东汇家园等小区通过组织新市民手工制作月饼和灯笼等,正式为本次系列活动拉开序幕。活动让身在第二故乡的新市民感受到传统习俗文化和浓浓的节日氛围,增强新市民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同时,为亲子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加强新市民归属感和幸福感。
9月24日,一场以“国韵嘉年华-月满中秋·情系华府”为主题,汇集杂技表演、特色舞蹈和歌唱等精彩绝伦表演的中秋晚会在碧桂园华府北门商业街隆重上演。当晚的节目丰富多彩,不仅有顶级的杂技表演,还有融合了中秋特色的舞蹈。此外,还邀请华府业主家庭组合进行现场演唱,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众多新市民参与其中。除了精彩的表演外,在晚会现场,文华社区网格员和社区警务室、社工及志愿者,为新市民普及反诈安全知识,全力保障居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9月28日,文华社区网格站协同博益明德书院志愿者团队在文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我爱我的国,我爱我的家”亲子朗诵比赛。通过朗诵的方式,培养孩子们“爱国·爱家”的情怀,增进家庭亲子感情,让书香走进社区。
除此以外,自9月22日起至28日文华社区网格站还在康桥水岸、阳光嘉园、威斯登堡、碧桂园豪庭、保利上城等小区都精心布置了游园会活动场地,准备了丰富多彩的趣味小游戏和琳琅满目的奖品,让新市民感受到了浓浓的节日气氛,为新市民提供暖心关怀服务,共度美好佳节。各小区游园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现场活动气氛热烈、趣味十足。新市民热情高涨,穿梭于各个摊位间,积极投入参与其中。
参加活动的居民纷纷表示,感谢社区举办本次系列节日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一同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中秋国庆佳节。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笔试公告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安排和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5:30、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9:10在考试现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一)时间
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
(二)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局3楼会议室(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路22号)。
(三)内容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内容统一为《综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运输执法纪律等。)
(四)成绩公布
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后,报考者可登录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ss.gov.cn/gzjg/ssqjtysj/index.html)查询笔试成绩。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前,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和《笔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核对通知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有错漏应及时联系报考单位进行更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解释。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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