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管道燃气二期(2024-2025年度)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规划资源政务服务效能,强化精准服务、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倾情倾力帮扶企业和群众破解难题,以更优环境聚要素、促发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区分局已分别设立惠企利民服务窗口,现将11月27日至12月1日市区两级惠企利民窗口服务安排予以公告,具体见附件。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3日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G2023(SZ)XZ0136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31.52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期 |
1 | 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合同预算金额70%,则采购人有权将合同延期一年或达到合同预算金额。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次投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说明
注:①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② 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公示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
询问、质疑 |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八、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工 联系电话:0757-882886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工 联系电话: 0757-886378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张学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57-88288601
传真: 0757-88288601 邮编: 5285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142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88637808
传真: / 邮编: 528500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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