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G2023(SZ)XZ0136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431.52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期 |
1 | 2024-2025年地下管线探测(含规划放线)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在服务期内达不到合同预算金额70%,则采购人有权将合同延期一年或达到合同预算金额。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投标人为2023年成立的,则须提供2023年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投标截止月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3、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任一单位对本次投标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说明
注:①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② 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公示 |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
询问、质疑 |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八、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2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招标文件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说明”。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工 联系电话:0757-882886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罗工 联系电话: 0757-886378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张学写字楼五楼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57-88288601
传真: 0757-88288601 邮编: 5285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142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88637808
传真: / 邮编: 528500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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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禅城10KV隔田乙线海口锦沙里1号、2号箱变等电力设施迁改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预算价:¥2431104.53元。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时间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约定合同总价的10%。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拆除2台630KVA箱式变压器,新装两台800KVA干式变压器,新增10KV电缆320米,新增高压配电柜8台,低压配电柜9台,直流屏1台等工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31104.53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5744.29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1名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
3.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3.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3.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4.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招标控制价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招标单位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专人按规定期限内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5.2招标单位定于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公告栏及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和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信息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9.3本工程不组织实地踏勘施工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9.4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2号禄华大厦5楼 |
联 系 人: 陈小姐 | 联 系 人: 董小姐 |
电 话:0757-82781986 | 电 话: 0757-8258022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获取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项第4点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3AWY2CG44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需全部到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注:
(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4)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2023年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具体获取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其他补充事项第4点要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8.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PDF版采购文件与WORD版采购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系方式:0757-83879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方式:0757-8623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623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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