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收养儿落户/佛山户口迁入收费(原户口非在校毕业生招聘入户的)
【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1992年4月1日(不含当日)前(即《收养法》实施前)收养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司法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2、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5月25日(不含当日)前(即《收养法》实施后至《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前)收养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3、1999年5月25日(含当日)后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或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4、1999年5月25日(含当日)后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孤儿或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且被收养人的父、母在世的,必须提供本条(第[3]条)所列材料。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佛山市外迁入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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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投靠入户申请条件
佛山市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佛山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电话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户口指南。
(一)大良街道以内迁移:申请人带备户口簿(迁入地亲属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使用证、《出生证》、《结婚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大良户政股填写《顺德区镇(委)内户口迁移申请表》办理。
(二)街道外顺德区内迁移:申请人带备上述资料,直接到大良户政股填写《区内户口迁移申请表》办理。
(三)顺德区外佛山市内迁移:申请人带备上述资料,直接到大良户政股填写《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办理。
(四)市外户籍迁入:申请人购买商品房并已办理《房产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带《房产证》及身份证到大良户政股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具在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五)集体户入户:符合入户集体户的人员带备相关资料到居委会领集体户首页、户口卡并出具证明后到大良户政投办理。
(六)新生婴儿入户:带备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入户集体户的要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个人页及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结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小孩《出生证》,直接到大良户政股办理。
(七)办理二代身份证:年满16周岁居民带备户口簿、广东省佛山数字质量检测回执(照相店提供)、二代身份证相片1张、带相片有效证件1个到大良户政股或顺德区办政中心办理。
注:遗失身份证者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代办证的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3个工作日,有效期3个月。
(八)户口注销:凭《死亡证》(若在家中死亡的,由居委会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到北区民警中队办理。
佛山市外迁入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程序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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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投靠入户申请条件
佛山市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佛山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电话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户口指南。
办理条件
1、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提交材料
1、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企业(含民营企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厂房、办公楼、生活区产权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申请设立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全年积分入户指标1300个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配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禅城区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共1300个,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随迁人员不计入指标数。这也意味着,禅城区通过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入户的人数将远超1300人。
为何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才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如第四季度申请并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禅城区2019年第二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经复核后,已于今年7月底向社会公布。根据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入户数已完成125个,剩余入户指标数1175个。根据7月31日发布的《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关于按季分配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公告》(下称公告),禅城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剩余指标按季分配方案为:2019年第三季度390个;第四季度390个;2020年第一季度395个。
逾期未办入户视作放弃
记者留意到,公告还提出,申请积分入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滚至下一季度,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同时,申请积分入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入户资格。
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同时,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在佛山市已经办理居住证,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目前,佛山市的入户政策除积分入户外,还有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等。
积分入户的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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