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护照加急办理条件/哪些人员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的,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2、出国奔丧的,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提供入境许可证或签证。
4、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提供入学通知书。
5、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证时限
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遣送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1、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台录入、复核校对→审批→上送→制证→发证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备齐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七)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八)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佛山办理护照收费标准】首次办理:160元/本;
换发:175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失效重领:175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17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丢失补发:33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15元/本。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办公电话:0757-83335602
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电话:0757-82345150
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6334531/81213233
顺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办公电话:0757-22835300
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电话:0757-88828430
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7732403
一般办理护照须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不过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在2013年出台规定可以在居住地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是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二是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
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三是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
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办理材料
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相片回执;
申请普通护照,须本人办理;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1)非本市户籍居民
广东省内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广东省外户籍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佛山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在我市工作的省内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免交居住证)。
(3)在我市就业就学的非佛山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非佛山户籍就业就学亲属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等)、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与就业就学亲属的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交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5)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
交验军官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办理意见函。
(6)暂住本市的华侨
交验普通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交验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办理流程
1、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递交申请 ;
2、在办理时限届满后到前台取证或由邮政速递
办理地点:佛山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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