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驾照到期换证身份证说明/佛山驾驶人审验分类情况
身份证明说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 非佛山户籍人员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证。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代办人为非佛山户籍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在佛山的居住证。
1、记分周期的计算: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满分为12分。
2、未记满12分的:
(1)持A、B类驾驶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凭身份证、驾驶证和1张相片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车管所业务窗口开具学习通知书,然后到狮山招大考试中心办理审验并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并自主填写《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2)持C类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不用参加审验。
3、记满12分以上的,
(1)持任何准驾车型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需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参加为期7天的教育学习(连续或累计),学习结束后进行科目一考试(俗称笔试)
(2)如一个周期内有2次记满12分或累计记分达24分以上的,除笔试外,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4、校车驾驶人需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和接受审验。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县级医院体检,然后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俗称体检报告)到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车管业务窗开具《学习通知书》,然后到狮山招大考试中心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学习完毕后可直接在考试中心办理审验。
5、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南海各镇街已开通一站式体检服务,满60周岁的南海驾驶人只需直接到南海镇街医院体检即可,不用到车管所交纸质报告。
6、60周岁以上驾驶人办理车管业务需注意问题(因为60岁的人身体条件变化比较大,容易出现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1)原持有A、B类准驾的,须到车管所换领C1、C2驾驶证(9座以下小车或自动档小车)(换领前要体检的)。
(2)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若原持有E牌准驾,须到车管所换领轻便摩托车(F)驾驶证(换领前要体检的)。
(3)也可提前自愿到降低准驾车型。
附:需要办理驾驶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满分学习的情形及流程:
自助办理即可办理的业务有:
1.驾驶证期满换证
2.驾驶证遗失补证
3.驾驶人信息查询
4.驾驶人扣分查询
5.证件照像/资料复印
更换驾驶证需准备材料:
1.体检表
2.驾驶证原件
3.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及照片回执
4.身份证原件
支付方式:
自助服务机在缴费环节方面提供刷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多种个性化选择,弥补了以往只能在银行、非税系统的POS机定点缴费的不足。
(如果选用手机“扫一扫”方式支付,请确保微信或者支付宝有足够余额。)
自助办理机地址:
1.市公安局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2.佛山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3.禅城分局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一楼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区
4.南海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13号(即交警大队旁)
办理流程:
业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车管所领取);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档案。
(五)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同时,申请转入的外省、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还应达到佛山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Ⅳ”标准)的规定。
办理流程
(一)查验机动车;
(二)前往车城驻点办证厅提交申请材料、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三)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工作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须核查或嫌疑车辆除外。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驻车城业务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1号
咨询电话:0757-82962829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办事所需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前后牌完整)。
禅城区办事地址
摩托车:佛山市轻工三路1号,咨询电话:82512609/82515001
汽车:佛山市佛罗公路41号,咨询电话:82818041/82817893
南庄区办事地址:南庄吉利村吉杏路社边大巷段,咨询电话:85392053
佛山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监督投诉电话:82810133/82812533
佛山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投诉电话:82962829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办事所需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前后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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