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办理港澳探亲签注须知/佛山如何办理往港澳探亲签注
一.办理条件
1.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在香港、澳门定居,应聘工作,就学的。
2.兄弟姐妹互探。
备注:在港澳地区劳务人员以及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工作的国家外派干部的内地亲属,不属探亲受理范围。
二.办理程序
基本程序:照相——领表——填表——贴相片——交表——领回执——缴费——交缴费单——领证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⒈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 mm)3张,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提交照片1张。
⒉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只验原件,免交复印件。
⒊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①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被探望人在港就学、就业的,提供载有学生类、工作类香港“进入许可”的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在澳门就学的,提供因公或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5.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任选一种,奔丧可免):
⑴.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⑵.街道办事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⑶.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资料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
⑷.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注:①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1年有效(以12个月计算,符合证件换发的仍按换发、遗失重新申请规定办)。
②不满16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含)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另提交委托书。
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
③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三.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1.往港澳探望危重病人,提供港澳病重亲属的医院证明。
2.往港澳奔丧的,提供港澳有关机构出具的港澳亲属死亡证明。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
备注:
1.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2.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办证收费
1.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本;
2.一次有效探亲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探亲签注:100元/项。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6.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一、办理条件
1、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在香港、澳门定居,应聘工作,就学的。
2、兄弟姐妹互探。
3、在港澳地区劳务人员以及持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工作的国家外派干部的内地亲属,属于探亲受理范围。
二、申请手续
(一)表格领取
申请表可直接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下载(可复印使用),或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
(二)申请程序
照相 ->领表 ->填表 ->验表 ->交表 ->领回执->缴费 ->交缴费单 —>领证
(三)申请渠道
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军人统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再次申请往来港澳夫妻类探亲签注也可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进行网上申请,详情请参阅《便捷方式申请服务指引》。
(四)提交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你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相同签注的不用提交该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未满16周岁儿童只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港澳地区等。
4、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定居港澳亲属的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被探望人在港就学、就业的,提供载有学生类、工作类香港”进入许可”的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包括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澳门就业、就学的,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就业、学习签注复印件。
5、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提交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包括户口登记底册)复印件,结婚证(包括结婚登记底册)复印件,出生证明(包括出生登记底册)复印件。
受理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与香港或者澳门亲属关系要求提交其中一项或者数项亲属关系证明。
如无法提供上述亲属关系证明的,可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注意事项
1、探望在港澳定居的亲属,一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以12个月计算,符合条件换发、补发证件的按重新申请规定办)。
2、不满16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含)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另提交委托书。
3、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委托书。
4、请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三、急事急办
如果您遇到以下紧急情况,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加急申请:
1、往港澳探望危重病人,提供港澳病重亲属的医院证明。
2、往港澳奔丧的,提供港澳有关机构出具的港澳亲属死亡证明。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7个工作日。
注:1、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送证上门,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次工作日开始计算。
3、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领证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的,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六、办证收费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探亲签注:20元/项,多次签注有效探亲签注: 100元/项
七、接待时间、地点、电话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八、查询方式
查询网址:WWW.GDCRJ.COM
邮政速递查询:11185
公安机关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 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 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 在港澳违法违例、逾期不归等情形,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 不在签注有效期内领取证件的,签注自行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 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6.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港澳地区遗失或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澳门中旅社向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
申请续办往来港澳个人游签注电话:固定电话96897;移动12580;联通10109898 邮政:11185
佛山市禅城区出入境业务咨询电话:我市固定电话968168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监督室投诉电话:8272005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投诉电话:8234515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非工作日紧急办证电话:18929939362
行政服务、投诉热线:12345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投诉电话:83335602
互免签证4个
圣马力诺、塞舌尔、毛里求斯、巴哈马
单方免签6个
萨摩亚、海地、韩国济州道地区、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塞班岛)、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
单方落地签35个
马尔代夫、印度尼西亚、格鲁吉亚、文莱、斐济、科摩罗、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约旦、阿联酋、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加纳、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塞拉利昂、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
一、申请条件
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8mm×33mm)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旅游申请表》或《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申请表》和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将身份证和户口簿内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如申请人属军人,只需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相片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请人遗失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
1、香港和澳门签注不能同时办理,并且澳门签注两个月才能办理一次。
2、受理申请时须核验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3、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时,申请人16周岁以下可由监护人代办,60周岁以上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通行证签注时,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须提交申请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5、签注种类:香港有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澳门有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6、申请个人游签注须注意:证件有效期必须超过所选的签注有效期加上20日,凡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加20日的,不能办理续签,须申请换发新证。
四、办证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内。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10个工作日内。
网上续签流程
1.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申请;
2.阅览申请协议书,选择接受,并且选择要续签的类型;
3.如实填写申请表,点击确定就可以了。
网上续签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
2、网上申请的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选择跨地市双向邮政速递,办证时限为12个工作日。
3、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4、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广州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公安厅,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5、网上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并制作证件,不管申请人是否使用本次证件,均须按规定交纳证件费;拒不交费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会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6、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领证时须提交工作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书面意见,所申请的港澳签注前往地、次数、时限必须与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一致。
7、往来港澳通行证内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含)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8、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同时要预留20天的办证时间;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受理。例如:您申请1年有效的香港签注,请确保您所持有的通行证有效期在1年零20天以上。
9、 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页不足2页,请勿使用网上申请,须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办理港澳签注。
10、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一、到地方出入境办理续签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3、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4、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二、办理费用:工本费100元签注1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拍照和快递费用大概50元左右。
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二、网上续签
详细办理流程请看:《佛山市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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