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恩高速4月3日正式通车佛山去阳江、江门大提速/佛山凤凰路禁限货车通行
据佛山新闻网消息,高恩高速(高明至恩平)于4月3日正式通车!街坊往返粤西中部地区车程将缩短30分钟。
两大交通动脉实现南北联系
高恩高速走向:北起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顺接广明高速,设置高村互通与江罗高速相交;南边终点在恩平市沙湖镇,与中开高速对接,设置凤山互通与开阳高速公路相交。
高恩高速基本信息: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43.472公里。
高恩高速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途径收费站及服务区:全线设稔村东、龙胜、马冈、沙湖东4个收费站,并设有龙胜服务区、龙胜养护工区。
今后,街坊从阳江去往佛山高明区、三水区,或从云浮罗定市去往恩平市、开平市路程将缩短30分钟左右。
以后往粤西,可以这样避堵
自驾由广州往返阳江,可由佛开-开阳-阳茂高速,转向广明-高恩-开阳高速行驶;
此外来往广州、佛山至湛江、茂名等地的车主们,可经广明高速、高恩高速到开阳高速,避开车流量较大的佛开高速路段;
新兴、恩平、开平本地车主可由省道S274经稔村东收费站或龙胜收费站进入高恩高速;
县道X561与马冈收费站相连,X558与沙湖东收费站相连,开平,恩平两地车主也可由此进入高恩高速。
凤凰路禁限货车通行措施
实施时间 :2017年1月1日起
具体调整措施:凤凰路原禁限货措施为每天7时至10时、16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
调整后的措施为凤凰路每天7时至21时,禁止核定载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的货车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货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确需在上述道路禁行时段行驶的用于城市抢险、救灾、医疗、环卫、市政工程和城市生产急需等1.5吨以上(含1.5吨)载货汽车,可向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大队申领《货车通行证》。
此次调整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其中2017年1月1日至31日为公示期,对违反禁令进入凤凰路的货车以教育劝导为主。2017年2月1日起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依据《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录取方案》的工作流程安排,2020年高明区公办小学政策性借读生招生报名情况及录取方式如下:
已被拟录的学生,请等待学校录取,并密切留意招生报名系统的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区教育局、所属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及录取学校:
区教师发展中心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
区教师发展中心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区教师发展中心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区教师发展中心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88282386、88282343
最新消息(4月16日):佛山取消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审核
取消原来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条件审核,即凡是符合政策性借读生认定条件之一,在本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点击下载word版审核表
注:1、此表一式二份,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存一份;学生存一份。
2、“申请类别”按申请类别在□内打“√”;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申请的,“准考证号码”不用填写。
3、提交审核表时需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报读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出世纸”;
报读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报读学生父母属省外户籍的,提供由其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或提供由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申请人父母属省内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报读小孩属于政策外出生的(包括不符合2016年1月1日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生育(含收养),但按2016年1月1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其父母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和征收票据,确实提供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的,提供征收地卫计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收养子女、再婚前生育子女、子女死亡、丧偶等特殊情况的,在“备注”栏中说明。
佛山禅城医保报销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办理流程(含病种增加、修正、年检)
1.窗口受理;
2.工作人员受理;
3.社保分局主管领导审批;
4.窗口办结。
注:不收费,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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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工特定病种医保报销比例
佛山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及限额
佛山禅城医保报销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材料(体检类)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医疗保险的查询,报销,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医疗保险指南。
报销对象: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普通门诊
参保人到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诊时,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所发生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① 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划分为一类医疗机构90%。
② 二级医院为二类医疗机构70%。
③ 三级医院为三类医疗机构40%。
住院
住院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
住院支付比例 :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类别支付至最高支付限额: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门诊特定及慢性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重特大疾病在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为90%);年度限额分为三档,低档限额为4500~5500元,中档限额4~4.5万元,高档限额为10万元。
门诊慢性病种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年度限额为4500~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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