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绑定驾驶证、网上预约拿号…佛山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原来这么简单!
现在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可算是十分方便,除了最熟悉的拿号排队到窗口办理,“12123交管平台”、自助终端机都可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免了不少麻烦。不过,近日有街坊反映“12123交管平台”办理不到交通违法行为,不得不让他们排队到窗口办理,究竟为什么?
排长队办理交通违法行为?
据群众李先生反映,近日他妻子的车辆有一宗交通违法行为待处理,他妻子的车辆是有绑定他的驾驶证,以前都直接在“12123交管平台”指尖处理,非常方便。不过,这次他怎么也操作不了,不得不要到窗口办理,他觉得这样十分不便……
针对李先生的问题,特别咨询了交警,原来是网络平台绑定驾驶证有些小变动,各位车主要注意啦,不然会影响你办理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证重新绑定!
今年7月1日,“12123交管平台”升级后,驾驶人不能再为之前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办理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在“交管12123”重新绑定车辆后才可以为该车辆办理。
之前交通违法行为办理不了!
重新绑定驾驶证后,只能处理车辆办理绑定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至于绑定之前已经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再为其处理。
若要处理之前已经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只能到“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窗口进行办理。
平台审核为准!
为避免一辆机动车绑定多于3个驾驶证的情况,“12123交管平台”升级后,对于绑定驾驶证需要经后台审核,绑定审核成功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需要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是“12123交管平台”还是“自助终端机”针对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处理本人名下的小型车且扣分在6分以内(包括6分),罚款在200元以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超出这些条件只能移步到窗口进行办理。
需要到窗口进行人工办理的街坊也不用头疼,可以使用手机到“佛山政务服务”平台,提前网上预约拿号,到现场后就省掉排队时间也是同样方便!!
预约流程
进入“我的佛山”小程序→预约→业务→交警业务→交通违法业务→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全选)材料齐全→选择预约方式→为本人预约→确定→三水交警大队→选择预约时间→预约成功
而前往办理交通违法行为也跟以往不同,再不需要拿很多资料,只需要“三证”就可以。
1、违法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2、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登记证书原件;
3、经窗口民警对比违法车辆图片确认为当时人所驾驶的即可以办理。
据统计,从今年7月1日至10月18日,三水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12123交管平台”处理52497条,自助终端机机19067条,窗口人工处理31218条,表明街坊仍比较偏爱选择使用网络平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既方便也省掉很多麻烦。
希望这满满干货内容能帮助街坊解答关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
最后,小编提醒广大车主们:能网上处理就优先选择网上处理,不能网上处理则提前到佛山政务平台预约拿号。这样就最方便最省时,要牢记啦!!
国家发文将禁止生产这类产品!很多高明人家里都有!快看↓↓↓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一则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 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0年10月14日说含汞大家可能还有点懵,看看下图你就懂啦
左为水银温度计,右为水银血压计。
没错,其实就是水银温度计和血压计。不过大家应该也有发现现在去医院看病量体温、血压时很少会使用含汞的测量工具了,因为含汞产品如果使用不慎破损后导致汞泄露会对人体产生不小的危害。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可以在常温下蒸发成汞蒸气,吸附到房间或衣物墙上,人吸入汞蒸气或误服汞后可以导致全身中毒症状:常见症状包括头痛、恶心、呕吐、发热等;
严重的表现为口中有金属的味道、浑身或是局部震颤、红斑丘疹、牙龈出血、血尿等多种症状,甚至会出现昏迷或精神失常等症状。
微量的汞在人体内不致引起危害,可经尿、粪和汗液等途径排出体外。
万一破碎后发生水银泄露怎么办?这些安全使用小知识学起来
1、首先,迅速将家人和宠物带离被汞污染的房间,此过程中切勿接触洒落的汞;被汞污染的衣物一律留在汞泄漏的房间内;切勿使用吸尘器、扫帚或者抹布清理汞;
2、开窗通风,降低室内汞蒸气浓度;
3、在保持房间通风的前提下,清理汞。此时务必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戴上手套,防止吸入或接触汞。戴普通口罩(非气密性防护)或N95/N99等口罩(气密性防护)都是没用的,要佩戴面罩+汞专用过滤元件;
4、清理汞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物品,包括手套、口罩、污染的衣物等,一律用塑料袋密封,进行适当处置。
佛山市失业补助金政策解读
问题1:实行失业补助金政策的依据?
答:
文件依据主要有: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佛人社〔2020〕36号)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问题2:哪些人员可以向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
1.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问题3:申领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问题4:失业补助金的标准?
答:
(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二)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问题5: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能同时领取吗?
答:
1.不能同时领取。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2.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申领失业补助金。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问题6: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渠道有哪些?
答:
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渠道,包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等,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目前可登陆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失业补助金线下申领渠道: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最后参保地)前台办理。
问题7: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问题8: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
答: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
问题9: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
答: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问题10:每个月需要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吗?
答:
要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每月的1-31日通过线上(广东人社APP、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等)或服务窗口(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进行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未按时认证的,当月失业补助金暂停发放,次月进行认证的补发上月失业补助金;连续2个月不认证的,终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问题11: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
答:
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问题12: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5.移居境外的;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7.应征服兵役的;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9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13: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王2019年9月参保后停保, 2019年10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6个月(2019.10-2020.3)。可以申领。2.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0.3-2021.1)。不能申领。3.小李在2020年1月被用人单位辞退停保, 2020年2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1个月(2020.2-2020.1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4.小梁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0个月(2020.3-2020.12),他在2021年1月申领失业补助金。不能申领。
问题14: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钟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不能申领。
2.小刘2020年3月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可以申领。
3.小张2020年1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申领。
4.小雷2020年12月参保缴费,2021年1月减员无缴费,不能申领。
5.小冯2020年6月因被用人单位辞退并停保,在我市累计缴费24个月,因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所以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问题15:举例说明2020年3月至本市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能否补发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为参保就业状态的,除审核停保减员动作是否发生在2020年3月至本市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外,还需审核相应时间段是否存在未缴费的月份。小马3月份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可领取3、4、5月的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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