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项目位于千灯湖中轴南海金融 D 区的河西岳利沙区域,项目包含大剧院、会展中心、博物馆、体育运动中心等场馆。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01-23 、01-24地块拟建博物馆及会展中心、体育中心场馆,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估算建安工程费约8.5亿元。二期项目01-19地块拟建大剧院。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为40日历天(不含招标人确认各阶段成果时间)。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勘察报告;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
(3)深化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含CPI);
(4)招标人确认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含CPI)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计算书、概算文件。
如遇特殊情况,部分场馆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时间由招标人以书面通知另行约定。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勘察、物探等,提交勘察报告。物探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对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方案图进行一期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完成一期范围内的项目总图、单体报建图(含CPI)及配合报建修订工作;完成二期范围内的规划总图及建筑单体方案建筑面积技术指标汇总工作,配合招标人与规划部门确定01-19地块的规划条件;
(3)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包括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修编、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初步设计计算书等工作)、基坑支护设计初步方案,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中标人交付招标人的初步设计成果(含初步设计相关计算书等),招标人有权用于本项目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中;
(4)移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给下一阶段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交底跟进和技术支持;
(5)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修编、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用当中(初步设计评审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6)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应满足区财政部门的概算审核要求或招标人的审核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7)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完成设计成果修订。
注: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部分设计成果无法完成方案报建或初步设计评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配合完成招标人指令的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消部分设计工作,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核减的相关设计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370,000.00元。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R其他承包方式: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勘察费固定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谈判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其它专业人员要求:
4.5.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3机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4.5.5勘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勘察或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5.6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其它专业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如为初步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图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7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62235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 孔繁聪、李宝欣
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Z0190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9,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内任一月份或任一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须能显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所属时期/月份,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 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 结论);如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 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 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设备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所投设备应为中小企业生产的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能源汽车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至 2022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海开放大学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6769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0757-86300101
项目概况
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NH)WZ0070
项目名称: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化学机械抛光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5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栋1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的要求,即日起,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必须无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近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新冠肺炎“十大症状”,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科半导体微纳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59138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0757-8328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话:0757-83284195-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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