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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05     人气:307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南海艺术中心(一期)项目已由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艺术中心项目位于千灯湖中轴南海金融 D 区的河西岳利沙区域,项目包含大剧院、会展中心、博物馆、体育运动中心等场馆。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01-23 、01-24地块拟建博物馆及会展中心、体育中心场馆,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估算建安工程费约8.5亿元。二期项目01-19地块拟建大剧院。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为40日历天(不含招标人确认各阶段成果时间)。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勘察报告;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深化设计方案;


(3)深化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含CPI);


(4)招标人确认规划总平面图及单体报建图(含CPI)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计算书、概算文件。


如遇特殊情况,部分场馆完成勘察设计成果时间由招标人以书面通知另行约定。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勘察、物探等,提交勘察报告。物探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对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方案图进行一期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完成一期范围内的项目总图、单体报建图(含CPI)及配合报建修订工作;完成二期范围内的规划总图及建筑单体方案建筑面积技术指标汇总工作,配合招标人与规划部门确定01-19地块的规划条件;


(3)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包括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修编、向招标人提供一套初步设计计算书等工作)、基坑支护设计初步方案,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中标人交付招标人的初步设计成果(含初步设计相关计算书等),招标人有权用于本项目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中;


(4)移交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给下一阶段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及整个施工过程进行交底跟进和技术支持;


(5)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修编、初步设计评审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设计费用当中(初步设计评审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6)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应满足区财政部门的概算审核要求或招标人的审核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7)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完成设计成果修订。


注: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部分设计成果无法完成方案报建或初步设计评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配合完成招标人指令的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消部分设计工作,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核减的相关设计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2.4.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370,000.00元。


2.5本项目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R其他承包方式:设计费固定费率包干,勘察费固定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合同谈判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勘察类企业。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 其它专业人员要求:


4.5.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3机电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造价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4.5.5勘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勘察或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5.6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其它专业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企业项目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如为初步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图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7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牵头人派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摄氏度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5月15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摄氏度),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62235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 孔繁聪、李宝欣


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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