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11宗物业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HCGZ2022- 12)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拟将一批物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招租,并定于 2022年7月 20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出租物业明细:
序号 |
资产名称 |
结构 |
性质 |
建筑面积(㎡) |
租金(元/月) |
每次叫价增幅 |
租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三洲德胜路15号302房 |
钢混 |
住宅 |
81.18 |
360 |
30 |
3年 |
720 |
2 |
下新村原富湾油厂二层房产(新村二区71号) |
混合 |
商铺 |
237 |
900 |
30 |
5年 |
1800 |
3 |
三清路56号 |
钢混 |
商住 |
215.04 |
2,070 |
30 |
3年 |
4140 |
4 |
三清路54号 |
砖混 |
商住 |
41.83 |
660 |
30 |
5年 |
1320 |
5 |
西华巷32号2座2层 |
砖混3层 |
住宅 |
87.13 |
390 |
30 |
3年 |
780 |
6 |
洲华路5号102号铺 |
钢筋混凝结构土7层 |
商铺 |
28 |
700 |
30 |
3年 |
1400 |
7 |
洲华路5号108号铺 |
钢筋混凝结构土7层 |
商铺 |
19 |
480 |
30 |
3年 |
960 |
8 |
洲华路5号109号铺 |
钢筋混凝结构土7层 |
商铺 |
26 |
640 |
30 |
3年 |
1280 |
9 |
洲华路5号111号铺 |
钢筋混凝结构土7层 |
商铺 |
23 |
580 |
30 |
3年 |
1160 |
10 |
洲华路5号113号铺 |
钢筋混凝结构土7层 |
商铺 |
15 |
380 |
30 |
3年 |
760 |
11 |
公房10号(安庆路149号101) |
混合贰层 |
商铺 |
126.9 |
500 |
30 |
5年 |
1000 |
2、出租用途:见出租物业明细表(水电需租户自行开通)。
3、物业租期:商铺类五年/三年,住宅类三年。
4、租赁合同保证金:商铺住宅按3个月的租金额计收(详见合同),先交租金后使用。
5、投标保证金:见出租物业明细表。
6、租金递增情况:租期五年及以下的物业,第三年租金递增10%;租期十年的物业,每三年租金递增10%。
7、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7月13号- 7月15号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致电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2853313,联系人:严先生)。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物业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于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5、拟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方能取得投标资格。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物业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看现场及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现场勘查时间:看标的时间:2022年7月13号- 7月15号,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致电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2853313,联系人:严先生)。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荷城街道泰华路219号西建大厦四楼;
4.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现场递交,以非现金方式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若投标人无中标,立即现场退还,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后,再办理退回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
八、竞标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交易底价作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一定幅度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 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8825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2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27859
附件:1、租赁合同
2022年 7 月 12 日
附件:
近日,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违法建设零增量工作会议。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首先由容桂街道综合执法办就网格员巡查考核奖惩机制、伦教街道综合执法办就设置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制度作经验分享。随后,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钟义对近一年来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据了解,2021年6月以来,顺德全区共拆除新发现违法建设75244.47平方米,更建立了“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的多位一体监管体系,新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余厚坚提出,对新增违建治理工作,主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既要高度重视,更要严格落实,坚决打好新增违建治理攻坚战、持久战;二是既要落实技防,更要压实人防,利用无人机扩大巡查覆盖面,提升巡查效能,同时调动村居做好日常巡查监管;三是既要及时处置,更要源头严控,落实快查快处,建立审批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四是既要加强宣传,更要调动各方,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形成浓厚社会氛围的同时,督促物管单位切实履行巡查报告和配合取证的行业责任。
1.招标条件
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9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98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新建补水泵站1座,装机流量1.21×2=2.42立方米/秒,装机功率450×2=900千瓦;新建提水闸站1座,装机流量2.08×2=4.16立方米/秒,装机功率110×2=220千瓦;配套整治刘洞站前涌约0.45公里。工程规模小(1)型。总投资约为3700万元。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为狮山镇刘洞灌溉泵站工程(一期),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项目内容主要包括(1)1#桥涵建设工程、泵站、进水口、节制闸、输水管道、刘洞站前涌及配套设施等水工项目;(2)灌溉泵站及进水口、节制闸的装饰及安装工程、配电房土建及装饰、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土建、安装项目;(3)节制闸闸门、拦污栅安装等金结项目;(4)高低压配电系统及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安装工程等施工机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备案预算价为:¥36,422,917.61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员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
4.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不见面开标室206-2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如投标人需要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而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和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5)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最新防疫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0757-8668666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0楼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陈冠楠、余春龙
电 话: 0757-86361691、86319790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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