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2-01479
项目名称:2022年佛山市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购买为期一年的巡山护林、应急服务,建立综合应急队伍(不得少于13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巡山护林、应急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
联系方式:17725669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正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39号一座607
联系方式:0757-87766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广东
电 话:0757-87766330
佛山市正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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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三水区环站北路道路工程位于西南街道洲边村,起于三水南站内部道路,往东北方向延伸500m,再折向东南方向,与塘西大道南延线相交,最后终于银海大道道路全长约963m,双向六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50km/h;
(3)路基宽度:32.5m;
(4)设计荷载:BBZ-100;
(5)设计地震加速度: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2.3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4.2 招标控制价:31,797,520.12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c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省外企业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单个建安费为2500万元或以上的 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
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单个类似项目(城市道路)的认定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有多个竣工验收文件,仅按一个业绩认定计算。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同时包含多条道路,则单条道路业绩规模达到上述标准的,亦予以认可。
③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7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行程卡有省内发生疫情的地级市或省外记录的,要48小时核酸阴性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43号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0757-8773362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一座一幢603室自编2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李鸿飞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竹山村大有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大有岗村“大有岗村商业楼”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于2022年7月25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下午14:00-15: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5: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性质 |
标的物建议用途 |
标的物面积 |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交易保证金编号 |
租赁 期限 |
租赁起止时间 |
招租(竞价)底价 |
租金递增情况 |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
1 |
”大有岗商业楼” |
建筑物、空地(禁养区) |
商业用途 |
建筑物占地面积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09平方米,空地749.13平方米 |
5万元 |
0322092 |
共15年 |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37年7月31日止 |
1.7万元/月 |
每5年递增10% |
中标月金额的2倍 |
1000元/月或1000元/月的整数 |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即2022年8月1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月缴,首月(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金作为支持竞得人装修免收租金,以后租金正常缴交。
(二)次月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月起始年限提前5天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合同不得转让,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下午14:00-15: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竹山村大有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13542504484
(二)乐平镇竹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禤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11662
(三)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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