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口”(土名)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公告(第二次)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南联清湖村“龙口”(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于2022年7月25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10: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性质 |
标的物建议用途 |
标的物面积 |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交易保证金编号 |
租赁 期限 |
租赁起止时间 |
招租(竞价)底价 |
租金递增情况 |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
1 |
“龙口”(土名)土地 |
农用土地(禁养区) |
农业种养 |
约100亩 |
3万元 |
0322091 |
共14年10个月 |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 |
18万元/年 |
每5年递增20% |
中标金额的50% |
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 |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即2022年8月1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年缴,首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金签订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二)次期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年起始年限提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合同不得转让,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该土地不得种植草、树木。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420670213
(二)乐平镇南联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818710922
(三)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2日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属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没有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情况(报考副总经理条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前程无忧网站进行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5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16号一楼,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63567。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5日,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有关资料电子版发至公司邮箱:sslpzsq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公司名称-职位代码-报考职位-姓名”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
③毕业证书,提交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一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工程类职称证书;
⑤按职位要求提供以下工作经历证明:
副总经理(职位代码:001)、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提供明确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以及符合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社保证明。
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社保证明或其他工作证明(即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⑥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者需在邮件中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附电子版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交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一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工程类职称证书扫描件;
⑤按职位要求提供以下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副总经理(职位代码:001)、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提供明确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以及符合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社保证明。
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社保证明或其他工作证明(即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⑥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网上报名考生考试当天签到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作复核,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 考试
(一)笔试
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试。笔试题目由第三方专业机负责命题、印刷、评分工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90分钟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
副总经理(职位代码:001)、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第一环节是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的固定问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第二环节是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不定向问题,第二环节面试问题不作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当日由考生签收确认。
(三)综合成绩
1.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综合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副总经理(职位代码00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
2.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体检标准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初检部分体检指标不达标的招聘单位可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1次仍不达标的是否替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二)组织考察
对符合体检标准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副总经理(职位代码001)政审考察内容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执行。
市政工程师1(职位代码:002)、市政工程师2(职位代码:003)、土建工程师1(职位代码:004)、土建工程师2(职位代码:005)政审考察内容包含:计划生育情况、犯罪记录情况、是否加入邪教组织、是否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个人征信情况等,曾有违反以上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是否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管控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
(二)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开考。
(三)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五)考试成绩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是否按综合成绩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对考生不参与体检、体检不达标、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3.委托书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三水海江怡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村元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范湖元下村“上路涌边3号铺、上路涌边5号铺、上路涌边6号铺、上路涌边7号铺”(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于2022年7月26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8日)下午14:00-15: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7月28日下午15: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性质 |
标的物建议用途 |
标的物面积 |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交易保证金编号 |
租赁 期限 |
租赁起止时间 |
招租(竞价)底价 |
租金递增情况 |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
1 |
”上路涌边3号铺”(土名)商铺 |
商铺 |
商服 |
约:占地面积836.92平方米(建筑面积576.48平方米) |
6万元 |
0322094 |
共15年 |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37年10月30日止 |
11.5万元/年 |
每三年递增10% |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0%计 |
2000元/年或2000元/年的整数 |
2 |
”上路涌边5号铺”(土名)商铺 |
商铺 |
商服 |
约:占地面积967.17平方米(建筑面积967.17平方米) |
6万元 |
0322095 |
共10年 |
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32年10月30日止 |
13.5万元/年 |
每三年递增10% |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0%计 |
2000元/年或2000元/年的整数 |
3 |
”上路涌边6号铺”(土名)商铺 |
商铺 |
商服 |
约:占地面积1242.24平方米(建筑面积639.52平方米) |
6万元 |
0322096 |
共10年 |
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32年8月31日止 |
12万元/年 |
每三年递增10% |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0%计 |
2000元/年或2000元/年的整数 |
4 |
”上路涌边7号铺”(土名)商铺 |
商铺 |
商服 |
约:占地面积1094.41平方米(建筑面积498.07平方米) |
6万元 |
0322097 |
共10年 |
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32年8月31日止 |
12万元/年 |
每三年递增10% |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30%计 |
2000元/年或2000元/年的整数 |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年缴,首期一年租金(详见各资产租赁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二)次期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年起始年限提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在租赁期间,因竞得人经营等问题需转让该合同,须经出租方村民户代表表决通过,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可以转让,并且同时竞得人应向出租方缴纳转让合同手续费人民币20000元。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在上述资产中的“上路涌边3号铺”竞投成交后,禁止再经营“加冰加水的行业”,只能经营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其它行业。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8日)下午14:00-15: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村元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5813494452
(二)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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