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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南庄镇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监理

时间:2022-07-16     人气:103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禅发改投审﹝2021﹞7号批准(备案)建设......

1.招标条件


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禅发改投审﹝2021﹞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道路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1〕10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庄镇湖涌西路(紫洞路-湖涌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紫洞路,终于湖涌大道,路线总长约880米,宽度为2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桥梁、管线综合(缆线沟)、照明、绿化等。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29.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1147日历天(其中,开工至竣工验收阶段41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73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375588.8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监理项目的内容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承包方式:þ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拒绝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弘德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757-82526693


招标代理机构:杰诚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第42幢三层自编30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57-81275501/13032560372  


电子邮件:  6099476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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